图袭裁判官|大律师公会强烈谴责 斥冲击司法独立损害香港法治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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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城裁判法院今早(4日)发生持刀企图袭击裁判官事件,一名有非礼案罪成的刑事纪录的32岁姓李男子涉嫌“企图伤人”被捕,3名警员制服疑犯期间受伤送院,案件交由西九龙总区重案组调查。香港大律师公会发表声明,强烈谴责企图袭击裁判官的行为。

九龙城裁判法院发生企图持刀袭击裁判官事件,3名警员制服疑犯期间受伤需要送院,现场检获至少两把刀。

大律师公会声明指出,法官及司法人员须在不受任何干涉的情况下履行其职责;任何对法官及司法人员作出威胁或使用武力的行为,尤其当其目的为向法官及司法人员作出恐吓、施加压力,或因不满法官司法决定,而作出报复的行为,均严重冲击司法独立及司法系统的运作,损害香港法治。

九龙城法院发生企图袭击裁判官案,人员在现场检获至少2把刀。

公会以最严厉的措辞,谴责有人企图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袭击一位裁判官的行为,指出上述行为绝对不能姑息,必须立即停止,并指有关人士必须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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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一名32岁涉及非礼案的姓李男子,早前被审讯的裁判官判处他罪成,他曾上诉被驳回,已完成刑期。有人怀疑怀恨在心,今日(4日)上午10时15分,李男趁该裁判官审讯案件时,在旁听席听审。听审期间他从袋中取出一把刀,冲向裁判官席欲向裁判官施袭。裁判官见状即刻避开,庭警亦上前制止,李男事败逃离法庭,被女庭警及两名等候上庭的交通警在庭外被制服,并将其拘捕,及送往医院检查。

西九龙总区刑事部(行动)警司贾锦琳指,警方检获4把长约27至46厘米不等的刀。其中一把全新、长约46厘米的刀,是被捕人士案发时所手持;制服时在身上另发现2把较新净、不似有用过的刀;之后再检获其余一把较旧的刀。

西九龙总区刑事部(行动)警司贾锦琳(中)交代案情。(王译扬摄)

警方亦检获4樽溶液及2樽粉末,溶液有易燃成分。警方并在被捕人袋中检获刑事案件判决书及文件,内有对该宗案件裁决的不满,比对资料下证实他为该案的本人。据悉,该案为发生于2020年的非礼案。贾锦琳另表示,被捕人过往有接受政府精神科治疗纪录。

至于制服疑犯的3名警员,分别手脚擦伤及扭伤,其中一名男警手指被利器割伤。

李男所涉的非礼案案情指,他在尖沙咀登上往中环的港铁列车后,被指两度用手指摸事主。事主捉住李男衣袖,李男解释因人多,事主却指李男如弹琴般摸她,并决定要报警。其间李男曾要求乘客做证,但乘客均称背著他未看到情况。

3名警员在制服疑犯时受伤,被送往伊利沙伯医院。(黄学润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