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袭裁判官| 被捕人有精神科纪录 携案件判决书内提对裁决不满
九龙城裁判法院发生持刀企图袭击裁判官事件,一名非礼案罪成的32岁姓李男子被捕,3名警员制服疑犯期间受伤需要送院。案件现列作企图伤人案,交由西九龙总区重案组接手调查。西九龙总区刑事部(行动)警司贾锦琳交代案件详情,指疑犯有精神科纪录,其携带的案件判决书内,有提及对裁决不满。警方检获证物包括4把刀、2个打火机、2个打火枪、一盒火柴,以及4樽溶液及2樽粉末,其中2樽溶液有易燃成分。
西九龙总区刑事部(行动)警司贾锦琳指,3名警员手脚擦伤及扭伤,其中一名男警手指被利器割伤。姓李32岁男被捕人有刑事案底,涉嫌企图伤人被捕,现被扣查。他情绪不稳,送往伊利沙伯医院治理。被捕人过往有接受政府精神科治疗纪录。
警方检获4把长约27至46厘米不等的刀。其中一把全新、长约46厘米的刀,是被捕人士案发时所手持;制服时在身上另发现2把较新净、不似有用过的刀;之后再检获其余一把较旧的刀。
警方亦检获4樽溶液及2樽粉末,溶液有易燃成分。警方并在被捕人袋中检获刑事案件判决书及文件,内有对该宗案件裁决的不满,比对资料下证实他为该案的本人。据悉,该案为发生于2020年的非礼案。
贾锦琳续指,九龙城裁判法院没有安检设施,相关单位会就有关方面作出交代,警方则会与相关单位商讨如何加强保安。至于公众席与裁判官席位置有距离,为何被捕人士可接近得到,贾锦琳称两者之间相距只有20米,不算太远,但庆幸裁判官足够可走避。
据了解,一名32岁涉及非礼案的姓李男子,早前被审讯的裁判官判处他罪成,他曾上诉被驳回,已完成刑期。有人怀疑怀恨在心,今日(4日)上午10时15分,李男趁该裁判官审讯案件时,在旁听席听审。听审期间他从袋中取出一把刀,冲向裁判官席欲向裁判官施袭。裁判官见状即刻避开,庭警见状即时上前制止,李男事败逃离法庭,被女庭警及两名等候上庭的交通警在庭外被制服,并将其拘捕,及送往医院检查。除了李男手中的刀外,人员再在李男的袋中再搜出一把刀,及其身上搜出两把刀。
警员在法院出入口发现一部单车,怀疑属于疑犯,正围封调查。现场消息指检获一个樽内有可疑粉末,爆炸品处理课到法庭调查;重案组探员在单车扫指模。
3名警员分别脚部擦伤、扭伤及鎅伤手部,被送往伊利沙伯医院治理。案件现由西九龙总区重案组接手调查。
李男所涉的非礼案案情指,他在尖沙咀登上往中环的港铁列车后,被指两度用手指摸事主。事主捉住李男衣袖,李男解释因人多,事主却指李男如弹琴般摸她,并决定要报警。其间李男曾要求乘客做证,但乘客均称背著他未看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