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太子站冲突|3男非法集结及暴动罪成 判囚8个月至5年半不等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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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及旺角港铁站于2019年8月31日晚,曾遭示威者破坏,同时车厢内亦发生黑衣人与乘客争执,警员后来进入月台执法并发生警民冲突。3名当日分别在旺角街头及太子站出现的男子,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结及暴动等罪成,案件今(19日)在西九龙法院(暂代区域法院)判刑,只涉在旺角弥敦道非法集结的被告,遭判囚8个月,余下两名被告涉及港铁站内暴动、袭击乘客,则分别被判入狱4年10个月和5年半。

法官判刑时指,数十名示威者冲进旺角站内大肆破坏,严重破坏公共交通,威胁车站职员及乘客安危。之后有示威者不让车门关上,为后续太子站事件埋下导火线。法官续指,太子站的月台情况极度混乱,而示威者各种暴力行为,对市民安全及财物构成威胁。

3名被告:简梓滨(23岁)、连俊雄(21岁)及卓嘉豪(26岁),简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连被裁定暴动、刑事毁坏罪成,另连及卓同被控的暴动、袭击他人致身体伤害罪及普通袭击罪亦成立。

简梓滨今被判囚8个月,连俊雄和卓嘉豪则分别被判囚5年半和4年10个月

2019年8月31日太子站内曾发生激烈警民冲突。(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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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指占据弥敦道全部行车线 对公众构成滋扰

法官今判刑时先引述辩方求情,当中曾有7次案底的连,患有过度活跃症、对立反抗症及躁郁症,儿时曾被患精神病的母亲虐打,饱受情绪困扰,精神科医生判断他案发时或因受到过度活跃症影响。另卓则是一名运动导师,原本有意申请任小学教师,但因本案被搁置。他亦与朋友成立非牟利机构“油丽之友会”,协助地区基层人士、开设长者体康班等。

针对简的非法集结罪,法官指集结发生之处人流交通络绎不绝,当时有过百名示威者聚集,占据弥敦道全部行车线,对公众构成滋扰。期间更有司机下车欲移走路障却无辜被掟杂物,亦有双层巴士欲驶过时突遭阻止。法官认为,假如该架巴士上有乘客下车理论,必会遭到示威者强烈反应,或会导致暴力升级的机会大增。

法官又指,当时不少围观者在场,示威者高叫反政府反警察口号,鼓吹及煽动仇恨,加剧社会撕裂。法庭绝对不应姑息上述种种行为。虽然没有证据显示简当时曾作具体行为,但他凭穿黑衣、戴口罩等与其他示威者相类装扮,身处在人群当中已可带来鼓励之效。

被告简梓滨今被判囚8个月。(资料图片)

法官形容案发时太子站月台情况极度混乱 指示威者暴力行为对市民安全及财物构成威胁

至于旺角站暴动只涉连,法官指当时数十名示威者冲进站内大肆损毁闭路电视、出入口闸机等,其行为令公共交通系统受到严重破坏,对车站职员及乘客安危造成威胁,招致港铁逾81万元维修费,法庭绝不能容忍此等不负责任的行为。此外,更有示威者更走入月台不让车门关上,为后续太子站事件埋下导火线。其中连曾用弹叉破坏控制室屏幕,反映他有主导角色。

就太子站暴动涉及连、卓二人,法官指事件发生在当晚11时,车上乘客只想尽快离开,示威者突在月台阻止车门关上,无疑是引起归家心切的乘客不满,事主Y言语表达不满后被连番袭击,包括用铁通物体压喉、掌掴、扯头发等。列车到站后,卓与其他示威者向乘客泼水、掟水樽等,并作出挡格和招手动作挑衅乘客。期间,事主X被人从后箍颈及用雨伞等刺喉咙,连则拉开弹叉向X射击致其腋下瘀伤。

法官又指,当时太子站另有人破坏闭路电视、拉动车厢紧急掣等,月台情况极度混乱,有乘客更要取出锤仔防卫,反映暴力冲突随时一触即发。法官认为,连、卓均积极参与暴动,事主没有受到严重伤势只属侥幸,又批评示威者各种暴力行为都发生在紧密的环境内,对市民安全及财物构成威胁。

法官提到,卓曾因参与2019年6月9日非法集结被判入狱20周,他在短时间内连续干犯与社会事件相关的罪行,其实属加刑因素,但考虑到他曾在智障人士及长者院舍教授体健课程等,酌情扣减刑期。

案件编号:DCCC 73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