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职场】舞狮运动支援少限制多 业界议员批歧视
撰文: 余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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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时节,四周有舞狮表演助兴,好不热闹。不过风光背后,舞狮业界要长远发展并不容易,每次表演,都要到各区警署辧理繁琐的申请程序,业界认为有歧视之嫌,影响玩舞狮者的形象。另外,舞狮又欠缺训练场地支援,康文署只提供三个室内训练场地,每次练习都要搬运道具,劳师动众。如此种种都窒碍舞狮业的发展。
有案底者不能表演舞狮
根据 《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28章)规定,除获豁免的人士,任何人士在公众地方组织或参与舞狮、舞龙、舞麒麟或任何附随的武术表演,均要按照警务处处长所发出的许可证的条件进行。国际张强龙狮运动联合会副主席邓绍伦指出,每次表演均要在14日之前向警方申请,除了缴交身份证副本,又要授权警方查阅每位表演者的刑事纪录,如果表演者有刑事纪录,警方会通知他要取消表演者的资格。
邓绍伦批评有关规定带有歧视,“警务署未能与时并进,银乐队、啦啦队同舞蹈队伍都不需要每次表演都申请,为什么龙狮表演就需要?我知道上个年代可能舞龙舞狮与黑社会有密切关系,但时代已经不一样,连少年警讯都有舞狮队,为什么还要有这么多限制?”除了加重行政负担,邓绍伦又称,曾经遇上学员的家长不了解,质疑为何子女学舞狮又要交身分证副本,又要授权警方查阅刑事纪录,影响业界形象。
警察关系科回复,有关许可证的制度行之有效,亦有实际需要,警方会就有关程序作定期检讨。
立法会议员麦美娟曾经就舞狮牌照问题向保安局查询,但事件一直未有进展,她绝对认为当中有歧视成分,不应再将黑社会与龙狮划上关系,“反映警队不了解龙狮发展的现况,其实现在有些组织更会以舞狮运动协助更生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