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革热.政策分析】部门卸责致蚊患扩散 曾荫权深明其害?
香港近日再次出现本地登革热个案,各区防蚊措施自然成为焦点。然而,根据过往经验,公众确实很难对政府的防蚊措施拿出信心,事关蚊患问题涉及跨部门合作,但政府对跨部门议题一向欠缺中央统筹,各部门都认为不涉及自己的事,导致一个小小的民生问题,都可以在多个部门之间踢来踢去,迟迟得不到解决。
类似问题,申诉专员公署已批评过很多次,当中最经典例子,莫过于有市民投诉公众地方晾晒衣物,竟在6个部门之间兜兜转转,最终竟要由时任政务司司长曾荫权介入。本港蚊患迟迟处理不好,以至登革热重临,背后其实指向同一个问题--政府行政管理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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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蚊患各自为政 限制成效
防治蚊患从来是全方位的工作。食物环境卫生署固然要持续监察各区的蚊患、统筹防蚊,但同样需要各政策局以至执行部门的配合,因剪除杂草、清理积水杂物,是长期的管理工作,不可能一个部门说了算。如地政总署需要妥善管理官地、康乐及文化事务署需要管理辖下的露天场地、房屋署要管辖下屋邨等等。
然而现实情况是,各部门欠缺恒常灭蚊工作,导致问题加剧。例如地政总署鲜有管理空置官地,不时又有人非法在这些地点耕种,结果杂草、塌树及积水随处可见,食环署又通常不会进入地政总署辖地进行灭蚊,结果无人处理,不论元朗、沙田、将军澳等等,都有类似现象,成为“全港性”的问题。
政府虽在2002年成立防蚊患督导委员会,统筹来自多个政策局的执行部门,每年上半年召开会议制订灭蚊方针。不过,立法会议员陈恒镔向《香港01》记者提到,委员会工作流于表面,实际上鲜有跨部门合作灭蚊行动,更莫说恒常的防蚊工作。各部门又不时就地界问题出现分歧,结果出现大量“三不管”地带,滋生蚊虫。
食环署上月公布6月各区白纹伊蚊诱蚊产卵器指数,发现指数环比上升1.1个百分点,升至11.3%,有10个地区指数达到或高于20%的警戒水平,将军澳更达41%。其实,早在2014年10月发表的审计报告也指出,食环署摆放的诱蚊产卵器覆盖范围不够全面,不少人流较多的地方都没有设置,所以实际问题,可能比数据显示的更严重。
行人路下陷 横跨7大部门处理年半
这类政府部门各自为政、拖延处理民生问题的现象,多年来不单见于蚊患问题,而是广见于不同的政策范畴,申诉专员公署早已公开提及过很多次。
申诉专员公署2005年1月发表报告,有西贡区居民由2003年起投诉有人在公众地方晾晒衣物,有碍观瞻。民政总署分别向地政总署、食环署、康文署、路政署及运输署协调,但5大部门均认为没有特定法例授权采取行动。申诉专员批评,5个署均不愿独力承担或带头解决问题,拖拖拉拉。最后申诉专员要请来曾荫权介入,审视制度漏洞,形容事件“可笑又可悲”。
另一宗经典个案,则是地政总署于2009年3月接获投诉,指一处游乐场地面下陷有积水,等候多时没有进展。投诉人及后致电1823政府热线,前前后后横跨7个部门,包括效率促进组、路政署、地政总署、渠务署、康文署、民政事务总署及食环署,全部都不认为是自己责任,踢来踢去。最终文件显示有关路段是康文署负责,要到2010年8月才完成维修,各部门被批“有损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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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踢友谊波” 无中央统筹可言
事例还有很多,例如交通标志螺丝松脱,投诉横跨4个部门、33天才解决到;马路指示灯未妥善安装,路政署及水务署都不肯处理,要投诉后279天才能解决。申诉专员公署前年年中发表的年报,直指政府各部门各自为政,协调不足,如一个问题需不同部门联手处理,时会出现部门间互相推诿的情况。
近期一点的事例,则要数到大妈歌舞滋扰争议。现时街头表演没有中央统筹可言,临时娱乐牌照由食环署发出,噪音由环保署管理,违反地契则是地政总署范畴。因此,当旺角行人专用区、尖沙咀码头、铜锣湾时代广场出现噪音滋扰、霸占公众或私人地方等问题时,受影响的市民和管理公司,只能见招拆招。如果申诉专员公署主动调查此事,相信会揭出更多荒谬的行政问题。
凡此种种,显示政府在问题出现后,未能就不同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责成特定部门处理,及提高相关部门处理效率,以致各部门“踢友谊波”,把问题互相推卸。
小小民生问题都如此 如何服众?
从蚊患以至本地登革热再现,背后其实是政府部门欠缺责任感、互相推卸责任,故未能及时整治环境,白白令市民受害。
政府固然需要继续加强其灭蚊措施,但市民不禁会进一步质疑,是为何申诉专员公署将同一个问题炮轰了十多年,政府至今仍是毫无改善?难道真要等到爆发大型意外或是公共卫生危机,当局才会肯下定决心,彻底改善这种官场僵化及懒政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