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章明:教育重于立法 何秀兰:那平机会不用存在
平机会改革现有4条反歧视条例,向政府提交73项改革建议,希望令易受歧视的弱势群体,有更全面及有力的保障。当中包括27项优先建议,其中一项为法律上承认同居关系者的可能性。工党何秀兰、大爱同盟总干事梁兆辉和跨性别资源中心主席梁咏恩,今早于商台节目回应有关建议,以及即将上任平机会主席的陈章明的言论。
误把“同志”称作“老同”
现任安老事务委员会主席陈章明,日前接受报章专访,指不会以立法作目标及放在首位,“立法我要摆喺最后,试过所有办法唔得,先用立法嚟解决”,并强调教育才是最有效的解决方法。他指,“性小众要急,急在哪?”而被问到现有条例是否能保障性小众时,陈章明再度误称现有4条(平机会执行的反歧视)法例能保障性小众免受直接指骂歧视。另外,他接受有线电视专访时,又误把“同志”称作“老同”,惟“老同”意思为“道友”,是警察形容吸毒者的术语,并非用来形容同性恋者。
对于陈章明将于4月15日上任,何秀兰直言担心,指他要“恶补”条例,别再错误引用,成为社会笑柄。她指,评选委员会选了一个对歧视条例不熟悉的人,如同“撼头埋墙”,等同老师进了课室却说“未备课”,是极不负责的行为;并称,若然以陈“教育重要于立法”的说法,平机会则不用存在。她表示,因社会仍存在一些未被普及接纳的观念,而平机会的角色则是为小数争取权益,故不认同陈章明说法,更指其说法如同想“折埋平机会”。
促政府检视同性伴侣社会福利
至于法律上承认同居关系,梁咏恩直言此建议非“一步到位”推行同性婚姻,但明白需要有过程,为“终极目标”铺路。她指,现阶段宗教团体的立场最窒碍相关立法,批评宗教团体某程度上对于性议题都有不同诠译。她称,整体香港社会的道德过分保守,有需要反省,并指同性伴侣同样要交税,但却未能享“已婚人士免税”或“子女免税”的福利,对他们来说是沉重负担,认为政府应正视同性恋者的福利问题。
而“老人同志”更是一个社会非常隐蔽的问题。梁咏恩指,很多迈入老年的同性恋者由于更惧怕被道德批判,而且不可能与同性伴侣入住同一护老院,故大多会“入柜”。她期望曾担任安老事务委员会主席的陈章明,能对此“老人”议题有其见解。
关于9月立法会选举,梁咏恩早前加入民主党,期望以政党身分可为性小众争取更多权益。而“过来人”何秀兰则坦言,因她过往一直公开表态支持性小众或同性恋议题,所以会失去“大众”票源。但她认为仍有“理智”选民会留意她整体政纲而投票,故她鼓励所有有意参选的人,特别是年轻人,要对此议题表明立场,因为“这议题其实已渐成为普世价值”,不应再回避讨论,更不应担心表态后会失去选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