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处指香港人均居住面积中位数161呎 8%家庭单位面积少于215呎
撰文: 黄静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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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统计处今日(27日)公布2016年中期人口统计的主要结果,报告首次披露本港人均居所面积,数据显示现时家庭住户的居所楼面面积中位数约430呎,人均居住面积则为161呎,全港逾八成住户只居于小于753呎的单位。
资料显示,香港总体单位数目由2006年的223万伙,增至2016年的253万伙,增幅约30万伙,每千个屋宇单位的平均住客数目,亦由2006年的3,084人降至2016年的2,904人,反映每伙单位内的住户有所减少。
公屋单位比例较10年前下跌
至于屋宇类型方面,约46%的住户居住于私楼单位,而居于公屋的住户则略为下跌,由2006年的31%下跌至2016年的30.4%。不过,居于阁仔及床位的住户,过去10年则下跌四份之三,由21,699伙下跌至5,269伙。
八成港人住在约750呎以下单位
统计处的数据显示,2016年家庭住户的居所楼面面积中位数约430呎,82.2%的家庭居住面积介乎215呎至753呎,每户及每人的平均厅房数目分别为3.2及1.1。
此外,超过四成的一人或两人住户所占用的面积为介乎215呎至430呎,数据同时显示,约8%的住户居于面积小于215呎的单位,约有336个四至五人家庭居于面积小于75呎的单位。
值得留意的是,家庭住户的人均居所的楼面面积为161呎,其中以居于私楼的人均居住面积最大,约有194呎;公屋户的人均居所面积亦有124呎,较房委会订出的公屋编配标准,即每人不少于75平方呎的室内面积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