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同志婚姻将合法 香港议员盼有人挑战本港婚姻一男一女规定

撰文: 林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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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法院月前裁定“不允许同性婚姻”违宪,将于两年内修法保障同性婚姻,有望成为亚洲首个同婚合法化的地区。7月30日民间于香港举办两岸同性婚姻平权论坛。立法会议员陈志全希望,香港亦有人能挑战婚姻条例,继续循法律途径争取平权。同场的香港众志罗冠聪指,目前行政及立法上,须以见缝插针形式争取平权。
摄影:杨晴

继年初首场香港同性婚姻平权论坛,本地同志组织“大爱同盟”、“粉红同盟”及“彩虹之约共建同志友善教会行动”,昨再举行第二场论坛,邀请台湾及香港代表讨论两岸台湾婚姻平权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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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份出席论坛的祁家威,年前向台湾法院就同性婚姻提出释宪,是台湾最早的同运人士。他认为,香港要争取同志平权法案,视乎中国大陆政府对人权的取态,乐观预计香港五年后会有进展。

香港议员及民间无权立法  陈志全盼有人直接申请司法覆核

由于立法会议员只能提出私人草案立法,立法会议员陈志全慨叹香港于同性平权立法仍被动,民间或立法会议员均无权主动提出立法。以往有数宗性小众婚权案皆透过司法覆核争取平权。但他指一旦政府败诉“政府也只会就该案件涉及法律的一小部分作修订。”

以往曾有已完成变性手术,由男变女的W小姐,就变性人婚权入禀法院提司法覆核,终获胜诉,裁定《婚姻条例》及《婚姻诉讼条例》违宪,原本条例中拒绝变性人结婚,是违反《基本法》保障的结婚权利,日后所有完成变性手术的人士,亦有权与异性结婚。
一名入境处官员亦申请司法覆核,高院近月裁定政府拒绝向于海外注册结婚的同公务员同性配偶发放福利是性别歧视;今年9月1日起,公务员于海外注册结婚的同性伴侣,将享有同等配偶福利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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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同性婚权释宪案的是当地资深同志运动人士祁家威,他是31年前、台湾首位公开出柜的同志,多年就同志婚权出入法院,最终取得成果,这次与其代表律师出席分享诉讼经历。

罗冠聪:在民生议题加入平权视野  

除了循法律途径,罗冠聪认为:“香港平权运动仍处于保守政治氛围中,但我哋仲有寸土必争嘅嘢做到。”他与多名泛民立法会议员近月于其他条例提出修订,为同志争取权益。例如《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草案》中“相关人士”的定义,已通过将允许与死者生前同住至少两年的“相关人士”,有权领取骨灰。但“亲属”定义仍不包括海外注册的同性婚姻伴侣。

罗冠聪解释:“我们(泛民议员)只能于一些民生议题上加入平权视野,见缝插针争取性小众平权权益。”罗冠聪与梁国雄、姚松炎及刘小丽共四名被裁定丧失议席的立法会议员,皆支持同志平权。“但我们都觉得议会并非唯一或最重要的出路,未来仍可不同组织和团体合作沟通、游说他们,做更多社会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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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裁定丧失议席的罗冠聪(右)认为,议会非惟一战场,香港平权运动仍可于民间“深耕细作”。

台湾律师:婚姻平权并非一步到位

同场的台湾律师许秀雯,曾处理婚姻平权释宪声请案。她指,台湾今天有望同婚合法化,是多年同志运动累积的成果。“我们有很多前人在做,先在教育和职场领域有了基础。”她举例,台湾初中生已认识性小众LGBTI的概念,亦先后有就业平等法及性别工作平等法等条例。同志组织多年研究外国法律和案例,一步步思考从法律争取平权的策略。

许秀雯续说:“有些国家的同运会从民法入手,有些是设专法,也有两法一齐来,都按情况去决定策略。我们理解的爱是在诉求‘平等’,所以需要告诉公众的是,不论同性或异性恋者,如果你觉得这些不公平是不能忍受,就成为盟友,有了更大群众基础,在法律上可能就水到渠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