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爱情磨擦皆因工时? 工程男:公司认为补假=不拼搏
平日赶上班裙甩裤甩的日子,放工要拍拖的话,妆,当然不是上班前精雕好,而是放工前在脸上扫几笔。但马虎的妆容充撑不到多少的日子,男人的眼睛还是雪亮。欲于情人节在打扮上显示多一点诚意。那天上班前经过化妆店,不经思考取了一枝浅粉色的指甲油,在上班巴士途中,一个灯位可涂两只,一个站的上落可涂一只,一程车完成一只左手,右手留待下班的车程。
巴士上,指甲油挥发那呛鼻的天水拿味,头脑份外清醒,才惊觉过往恋爱中的磨擦,大多归咎于工时。
凌晨三时才睡,否则错失资讯
我当记者,五天工作,名义上一周工作50小时,实际上更多。公司规定每天工时朝10晚8,当然能够准时8时闪人的同事,万中无一。更多的时候,我上班、下班的途中于车内站立式打稿,而在公司的时间花在开会、计划书上。回家吃饭后继续打稿、屎塔上又打稿,情况有如范冰冰争分夺秒连替粉丝签名也敷著面膜一般。及至凌晨12时,公司讯息群组中同事间仍讨论议题,然后睡前碌碌电话做些资料搜集。曾有同事说过她每晚凌晨三时都舍不得去睡,想抓紧时间多看一些网上新闻、文章。尤其在网媒的年代,还有很多不同专页、Youtube、高登等资讯,早睡的话,会错过很多资讯,错失很多灵感。于是凌晨两时的时候,才有时间回复男人的讯息:“我瞓喇,你听朝早返工,早啲休息。”然后再加一个悭水悭力的心心emoji。
工程男日睡4小时,凌晨5时起床
我的男人在大公司当工程,同样名义上5天工作,一周工时50小时,但每天工作时间比较规律,返朝7返5点,OT的话7点便可以放工。我经常羡慕他,在香港甚少工种能于放工的时候,瞥见太阳一眼。更多时候,我放工能赶至超市拉闸前,购买不知放上多少天的烂菜回家已是幸运。他说:“你唔明,我每日真系好早返工。”他家住新界西,东涌上班,每天凌晨5时他便起床。我们知道,当民间向政府争取标准工时却遥遥无期的时候,为跨区上班人士争取车程纳入工时,更是天方夜谭。
工时.时差
于是,起初拍拖的时候,我们相约吃饭便有点懊恼。若我准时8时收工闪人,还是可以见面。但他放工后等待我的3小时,可以做什么?他总不能在外闲逛几粒钟,在疲惫的双脚上徒添压力。在咖啡店喝一杯mocha,对一对死悭死抵储嫁妆储首付的情侣而言,同返工搭的士一样咁奢侈。有一次我放工后,他春风满面,说刚才竟能在中环找到一个可以补眠的地方,不是那间上环的胶囊旅管,(要钱佢一定唔会去瞓),“头先HMV𠮶个商场,围住几块板写住工程进行中,我见冇人喺张凳度瞓咗两粒钟。”我才惊觉过往他说早已习惯少睡早起的生活,其实只是自欺欺人。
他经常说:“我要准时11点送到你返屋企。”8点收工,10点吃完饭,11时他把我送回家,幸而我哋唔系long d 情侣,他12时回家,抓紧时间12时半上床,还能睡上4小时。
有时候,情非得已我们提早放工闪人,去看一场戏,心里却焦急地回家写稿、改稿,那场戏的力量不足以让我忘记现实。我什至忘记不了刚才下班前,对面同事为赶稿喘著气的样子,每一次她交稿的时候,总像马拉松选手冲线的时刻,叹一口气,说:“我啱啱交咗份稿畀你喇。”
他们都很识趣,大时大节总是准时交稿,让我可以下班后享受一个晚上。就像情人节那晚,同事6时40分战战兢兢地说:“我啱啱交咗稿。”我7时15分批改好文稿,在怀著内疚的心,徒步前往地铁站的时候,边低头碌手机“起埋条标题”,准时7时45分到酒店跟男友吃自助餐,我惊讶自助餐九半完场,平日我和同事在这个时候才开始吃饭,环顾四周,一个年轻人也没有,有几多打工仔可以赶到六半开场就入场食?但吃自助餐还有其好处,能趁著男友去取食物的时候,回复几个公司群组的讯息。
男:公司认为补假=不拼搏
然而,当时间磨蚀热情,这种挤出时间的生活根本无以为继。直至后来有一天,我们醒来察觉世界不再只有对方,还有家人还有自己的时候,某夜他彻夜难眠,告诉我不懂得分配拍拖、个人和家人相处的时间,“我发觉冇咁挂住你,冇动力去见你,了解你,因为我真系攰到连瞓觉嘅时间都冇。”当他累得连思考的时间也没有的时候,更无法去感受对对方的感觉和爱,然后我们才发现一周埋首于工作,真确比从前更少挂念对方,误以为不再相爱了。于是,他等到有一个假期,其实是一个病假,休息过后人醒来,他才能重新感受到爱的渴求,吻的动力。于是,情人节当天,我们好好地谈,商讨过后,决定平日不见面,先做回自己。
补水却不能补偿生活
我问男人,若要加班周末上班,为什么不能够于平日补假呢?他解说现在处于事业拼搏的时期,不能够于平日补假,影响公司日常运作,“公司认为常补假,等于不上进,不拼搏。”公司宁愿让员工堆积假期,“我储咗嘅补假起码有廿日。”,“咁开OT公司都有补水。”“补水”纵然是补偿,却不能补偿生活,(而我连补水都冇)而打工仔只是乞求一个合理的工时和工作量。民间一直希望政府尽快就此立法,只是成立委员会讨论和研究这议题,更欲鱼目混珠,欲以“合约工时”取替“标准工时”,合约工时方案只规定劳雇双方须订立超时补水的协定,而员工超时工作应获最少1:1的超时工资或补假补偿。
而更讽刺的现实是,当我的公司倡议、为全港打工仔争取标准工时为每周40小时的同时,我们记者的工时仍然企硬每周工时50小时。
1%打工仔每周工作逾75小时
政府统计处公布最新工时数字,调查于2016年进行,发现全港343多万打工仔,近半每周通常工作40至49小时,共工时中位数为44小时。全港有逾38万打工仔(11.1%)每周更工作超过60小时,如以每周工作五天计算,平均每天工作12小时;此外,全港有1%打工仔,每周工作更超过75小时。上述数字已扣除在港工作的外藉家庭佣工的工时,亦不包括用膳时间 。
此外,有80.1万(23.6%)打工仔每周工时低于40小时,当中包括每天朝九晚五,一周工作五天共35小时的打工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