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磡塌楼】专家:楼龄高负荷重渗水致塌楼 肇事楼宇曾有僭建物

撰文: 黎静珊 黄伟民 陈惠娴 郭倩雯 邓丽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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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人员视察后表示,塌楼乃因露台“悬臂梁”断裂,牵引整个露台倒下。工程师与建筑师到红磡塌露台现场观察后指出露台倒塌三大主因:第一、楼龄高日久失修致结构老化;第二、露台负荷过重;第三,外墙渗水导致钢筋生锈。至于屋宇署人员指大楼没有倒塌危机,盼一两日内安排居民返回家园,工程师苏耀坤明言:“露台位置唔好住喇。”
根据土地注册处文件,涉事楼宇入伙以来多次收到大厦修葺令,包括公众地方违例僭建物,以及牵涉公众地方和外墙的危险建筑物维修令等,惟最后都获批“满意纸”。

照片可见,露台右方“悬臂梁”断裂摇摇欲坠,导致整个露台塌下。(黄伟民摄)

《香港01》记者邀请土木及结构工程师苏耀坤与建筑师霍汝聪分别到红磡塌楼现场观察,指出倒塌三大主因:

主因一:楼龄高日久失修

主因二:露台负荷过重

主因三:外墙渗水导致钢筋生锈

附近钻探工程不影响楼宇主要结构

另外,关注㓥房的COMMA团体建筑师霍汝聪外墙渗水,以致悬臂梁钢筋生锈亦为主因。除唐二楼外,楼上各层露台也围封,多层连结于一起,假若各层微移位变形,连锁移位中导致最底层出事。

苏表示,维修责任属业主,业主需购第三者保险。对于有居民指曾见工程队“挖地打窿”,疑与是次塌楼有关,苏耀坤称,钻探不影响楼宇主要结构,故与是次事件无关。

苏称,肇事原因有三:可能:钢筋生锈、外墙渗水和上层负荷过重。(黄伟民摄)

根据土地注册处文件,红磡机利士南路50号于1956年入伙,及后多次收到建筑事务监督发出的大厦修葺令,包括1983年的欠妥建筑物修葺令、1994年的危险建筑物和渠务工程维修令、1999年及2008年的公众地方违例僭建物拆卸令,以及2010年牵涉公众地方和外墙的危险建筑物维修令。相关命令均已完成复修,并收到有关当局的“满意纸”(Letter of Compli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