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FB留言称杀邓炳强 官称鼓吹暴力一点不能多 判囚5月
中年保安员在林卓廷Facebook专页留言称:“集结几十万人冲入警总,暂(斩)杀邓炳强……”。他被捕后否认煽惑他人有意图伤人罪受审,自辩时重申留言只是“发嗡风”,早前被裁定罪成。法官李庆年今(7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指,虽然被告的言论或未即时产生严重袭击行为,但案发时正值纷乱的时期,故“这些暴力的鼓吹,一点都不能多,一点都不能让它蔓延”,判被告入狱5个月。
被告周健国(52岁,保安员),被控于约 2020 年 12 月 3 日,在香港意图使香港警务人员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煽惑他人非法及恶意伤害该等香港警务人员。
36小时内删除没进一步激化网民
法官李庆年判刑指,被告并非名人,他在Facebook留言的回应亦很少,更有网民于约4小时候后留言指被告可能违反国安法。另被告的留言似乎是单一帖子,在不足36小时内删除,没有进一步激化网民。
被告未提具体计划及如何行事
李官续指,虽然被告案发时明显是受到林卓廷的帖文影响,但不能说成他没有主动发出留言。因为林的帖文只提及黎智英被捕,被告的留言则是带有煽动暴力的鼓吹。被告虽煽惑他人袭击警队及警总,但未提及具体计划如何行事,煽惑言论较为概括。
当时不同平台有以暴易暴主张
李官又指,即使被告的煽惑言论可能没有即时产生严重袭击警队或警总的行为,但当时正值纷乱的时期,不同的平台有不同的以暴易暴主张,便会助长这些暴力的氛围。李官强调:“这些暴力的鼓吹,一点都不能多,一点都不能让它蔓延。”
快删除终止传播力
李官最后考虑到,被告虽使用传播力快和广阔的社交媒体犯案,但留言又很快被删除,终止其传播力,加上被告过去一直奉公守法、重犯机会不高等,判被告囚5个月。
被告在林专业的贴文下留言
案情指,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于2020年12月2日在Facebook发文提及黎智英被捕消息。被告翌日在帖文下留言:“如果能集结几十万人冲入警总,暂(斩)杀邓炳强和几个警察高层 ,佢地就不会有咁高气燄了。唯一方法,以暴易暴”。同日,被告再留言:“香港人太斯文了,不可能以和平手法对付暴政 ,由其是中共”。
被告被捕后称对香港现象不满及愤怒
被告于同月7日被捕,警诫下称因认为黎智英是被政治检控,对香港现象不满及愤怒,才会在一时冲动下发布相关留言。但他又称,所谓“以暴易暴”只是指“烧下垃圾桶”,以对政府构成压力。而若有人留言想冲入警总斩杀邓,会出言劝阻。
案件编号:DCCC 45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