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文员转发投无效票帖文 官信一时愚蠢犯案 囚2月准缓刑2年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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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文员涉于去年区议会选举前一周,在Facebook一个公开群组中,转发前区议员李文浩呼吁市民杯葛选举的帖文,并著他人在选票写上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因而被控煽惑他人投无效票罪。女文员今(22日)于东区法院认罪,主任裁判官徐绮薇指,胡乱转载任何呼吁公众投白票或无效票,打击选举公平性,被告更“做多少少嘢”著选民在选票写上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以令选票无效,但接纳她仅一时愚蠢犯案,判她入狱2个月,准缓刑24个月。

女被告杨诗颕(51岁,文员),承认于2023年12月4日至10日,在2023年区议会一般选举中,藉公开活动作出非法行为,即使用Facebook帐户,在一个名为“西环变幻时”的群组上,展示一篇日期为2023年12月3日的帖文,煽惑其他在选举中投票的人,以任何致使该选票被视为无效的方式,处置有关选票。

女被告杨诗颖。(凌子淇摄)

打击选举公平性为社会不容

徐官判刑时指,投票是市民权利及公民责任,选举的公平性建基于市民诚实投票,任何胡乱转载呼吁他人投白票或无效票的帖文,均会打击选举公平性,这种行为为社会不容。

接纳一时愚蠢犯案

徐官续指,被告除了转发涉案帖文,更“做多少少嘢”在帖文中呼吁他人于选票中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导致选票失效。徐官考虑到被告第一时间认罪,被捕后亦与廉署合作,接纳她是一时愚蠢犯案,故准判处缓刑以反映控罪严重性,同时给予被告自力更生的机会,并提醒她日后不要再做这种愚蠢的行为。

被告转贴前区议员李文浩帖文

案情指,第七届区议会选举于2023年12月10日举行,前区议员李文浩于选举前一周,在其Facebook帐户发布公开帖文,呼吁市民杯葛选举,并称:“洗乜不记名姐 反正全部都系你嘅人。”五分钟后,被告透过个人Facebook帐户,将该则帖文转发至拥有超过13万成员的公开群组“西环变幻时”,并加上文字说明吁人投票时在选票写上个人名字及身份证号码。被告转发的帖文至选举当日仍可公开阅览,她其后被捕,警诫下承认发帖,并且知道若在选票写上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该张选票将可被视为无效。

案件编号:ESCC280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