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翰林违惩教署监管令 外游只需事前作通知 选工作地点反须获准

撰文: 吕颖姗
出版:更新:

已经解散的香港学生组织“学生动源”前召集人钟翰林,今日(29日)公开已到伦敦寻求政治庇护,惩教署指他违反出狱后对其监管令安排。他亦就监管令提出多项指控,包括惩教署拒绝自己受雇于“特定店舖”。

惩教署副署长(更生及管理)梁建业今午(29日)在记者会表示,当事人接受监管期间可以自由出境,只需事前通知监管人员;至于工作方面,如惩教署考虑到其工作的地方令其再违法,则会建议不要在那里工作,署方有权利按监管令,要求从事指定的工作。对于钟称国安人员“利诱”他收报酬当线人,梁称因没有相关资料,不会评论。

+3

钟翰林违反惩教署监管令,前往英国寻求政治庇护,惩教署今召开记者会表示,已就相关个案发出召回令,将依法将其通辑。惩教署副署长(更生及管理)梁建业解释,按《刑事诉讼条例》第221章,入狱时超过14岁、出狱时未满25岁,按法例获发布狱时必须接受监管一年。

他表示,当事人接受监管期间可以自由出境,只需事前通知监管人员,而今次事件钟翰林破坏了与监管人员之间的诚信,会审视今次情况再决定,再检讨限制受监管人士出境。

至于就钟翰林在社交平台就监管令提出多项指控,包搭惩教署拒绝他受雇于“特定店舖”。梁建业指出,在监管令下,署方可以按其更新需要而有所调整,因为其相关工作地点是较高危,可能会再违反同样法例,故当时惩教人员建议他不要再在该店舖工作,而惩教署亦有安排机构予他做兼职,而当时钟翰林是有接受到相关安排。他亦补充,惩教署有权利按监管令,要求其从事他们指定的工作。

他表示未有统计类似个案的数字,但曾有个案在监管令期间到夜场等场方工作,亦获惩教署人员建议不要再在该店舖上班。

钟翰林亦透过其Instagram证实已抵步英国。(钟翰林Instagram图片)

至于钟翰林声称曾收到惩教署通知要更改监管内容,梁建业则表示,监管令是根据法例而制定,就每一名在因人士的更生需要,按情况不时作出调整,条款会有加减。

另外,钟翰林透露国安人员要求其回内地“旅游”及要求其担任“线人”,梁建业则指,对于其他部门向钟翰林的对谈内容,惩教署完全没有相关资料,亦不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