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督察诈骗已婚宿舍被判囚半年 不满被停薪及迫退休入禀求覆核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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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高级督察刘承聪,早前因涉向警队隐瞒已经离婚,在纪律部队宿舍多住8个月后,早前被裁定一项诈骗罪名,判囚6个月。另警方向他展开纪律聆讯,并于三个月前颁下两项停止发放薪金及强迫退休的决定,刘不服今入禀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警务署决定。
申请人刘承聪自撰入禀状,但没有交待详情,只悉他就今次司法覆核提交一份誓词。
自2012年加入警队的刘承聪,47岁,于上月在裁判法院裁定一项诈骗罪成,监禁6个月。控罪指他于2011年1月27日已获法院颁下离婚令,但他于同年2月至10月9日期间,隐瞒他已获法院批准离婚,并占用已婚人士宿舍,经审讯后被裁定诈骗政府罪成。
案件编号:HCAL 27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