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学生会前财政委员 涉讹称需活动开支骗80万 案押后至1月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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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会大学学生会前临时行政委员会财政委员姚希缙,涉以活动开支为由,骗取学生会学生会合共80万元。他早前被控两项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并遭法庭还押。案件今(30日)在九龙城法院再提讯,控方申请被告暂时毋须答辩,押后案件至明年1月3日,以待索取律政司指示,获裁判官批准。姚不反对押后,亦无保释申请,继续还押。

被告姚希缙(23岁),被控于2023年2月20日及28日,在香港浸会大学教学及行政大楼6楼615室,以欺骗手段向浸大学生会行政助理庄佩贤作山虚假陈述,即讹称学生会需要合共港币80万元作活动开支,目的为取得两张总金额为80万的支票,意图永久剥夺该笔财产。

案件编号:KCCC178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