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涉721暴动 控方指网现CCTV片忧证人身份暴露 官促警彻查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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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西铁站于2019年7月21日发生白衣人袭击事件,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和另外6人否认暴动罪受审,案件今(30日)在区域法院续。控方指出,早前有网媒在报道中引用过涉案的铁路和商场闭路电视片段,与审讯时会用到的片段相同,虽然控方已在呈堂片段打格,仍担心有人会用网上片段作比对,担心仍有机会披露匿名证人身份。法官闻言关注是否有辩方团队违反专业守则,质疑流出片段的目的为影响证人作供,要求警方彻查;辩方却指影片来源是否只有控方亦难定断,希望警方调查时能持平,除关注辩方团队,亦要调查警方和控方。

被告依次为林卓廷(45岁)、庾家豪(35岁)、陈永晞(37岁)、叶鑫升(31岁)、邝浩林(26岁)、尹仲明(48岁)及杨朗(26岁),他们被控于2019年7月21日,在港铁元朗站大堂与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参与暴动。

七名被告及控方对他们的不同指控。(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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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媒早前引用片段或令证人身份暴露

控方今早传召匿名证人A前,指涉案部份港铁站和商场的闭路电视片段有拍摄到A的容貌。虽然审讯用上的片段中,A的容貌会被打格,但留意到在网媒《集志社》于10月6日所发布的一篇报道中,曾引用相同但未有打格的片段,担心庭上播放该片后,旁人容易透过比对辨认出A的谁,希望控辩双方能避免播片。

官忧片段从辩方团队流出

法官陈广池闻言,指有理由相信该些片段源至于控方,关注片段是否由部份辩方团队流出,要求警方调查是否有人违反专业守则。陈官续指,控方早于2020年10月已将片段交予辩方,但片段却“横跨三年”,开审前才在网上发布,有理由相信是有人刻意地骚扰或网络欺凌证人,目的是使证人作供时有所避忌或“褪軚”,质疑涉及妨碍司法公正的情况。

辩方要求警方持平调查

代表林卓廷的大律师黄锦娟则指,该些片段由港铁及商场拥有,是否只能在控方文件中找到“唔敢讲”,拥有者如何处理片段更是不得而知;另有辩方律师提出,希望警方能持平调查,除了调查辩方图队,调查对象亦应包括彻查警方和控方。

案件编号:DCCC 1106/2020、DCCC 1132/2022

事发经过。(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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