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监时与还柙者讨论如何冒签 外卖员认罪串谋伪造罪囚2个月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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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员探望还押人士时,涉嫌曾讨论如何为还柙人士冒签法律文件,在囚者更称:“是但潦一笔啰呢度。”惟遭惩教署察觉并交警方处理。外卖员今(5日)在西九龙法院承认串谋制造虚假文书罪,律师求情指被告因无私的性格而犯上本案。裁判官却指本案情节严重,涉案伪造文件或会误导警方,亦可能令法庭接纳文件属实,认为监禁是唯一恰当判罚,判他入狱2个月。

被告颜学健(33岁,外卖员)承认1项串谋制造虚假文书。

被告颜学健在西九龙法院承认串谋伪造文件罪,被判囚2个月。(资料图片)

同案另涉两名还押被告:张嘉俊(33岁,无业)和何卓为(39岁,无业),张及可否认同一控罪,于明年2月11日预审。同案另涉一名女“探监师”林明仪(64岁,退休人士),她早前承认2项串谋制造虚假文书及1项妨碍司法公正罪,判囚5个月。

张称遭警员袭击欲入禀索偿

颜承认的案情指,张在荔枝角收押所拘留期间,称曾在2020年3月初被警员袭击,准备向警务处索偿。由于申索需在事发后3年内提出,他须在2023年3月初或之前作出申请,期间颜曾数次探访张,商讨如何准备诉讼文件。

张曾教颜如何假冒其签名

探访期间,张曾明确要求找“外面的人”替他签署,又教颜如何假冒其签名,包括称:“出面的人都知我个签名系乜嘢样架,咁签翻咪得啰”、“是但潦一笔啰呢度,咁我认呢个签名系我咪得啰。”

惩教署发现众被告在荔枝角收押所的对话可疑,向警方举报。四名被告3个月后被捕,颜在警诫下承认协助张处理令状,并按对方指示冒签文件。

律师指颜想帮张未有谨慎思考

辩方律师求情指,颜性格无私,当时一心想帮张,未经谨慎思考,才会犯上本案。他没有因为本案得益,被捕后亦向警方如实交代,希望法官考虑判处非拘禁式刑罚。

案件编号:WKCC257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