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太子站冲突|接待员认藏镭射装置 另3人否认控罪12月审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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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太子站831事件,多人事隔近4年被控袭警、管有攻击性武器等罪,其中涉及4名被告的两宗案件,今(15日)在九龙城法院再,再提讯,其中一名29岁接待员承认当日在油麻地站管有3支雷射笔,准保释至9月29日判刑,待索取背景报告。其余3人分别涉管有钢珠、弹射器等,以及在太子站非法囚禁一名男子,他们否认控罪,排期12月6日及7日审讯,期间续准保释。

2019年8月31日港铁站内曾发生激烈警民冲突。(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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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案两被告1人认罪

今日共有两案提讯,首案被告:马俊仁(27岁,售货员)和蔡朗贤(29岁,接待员),二人各被控1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马否认于2019年8月31日,在油麻地站月堂,管有1个能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1个锤子连1把折刀、1把弹射器、64粒钢珠、53粒塑胶珠及21粒波子,排期12月6日受审;蔡则承认于同日在油麻地站大堂,管有3个能发出镭射光束的装置。

蔡在油麻地站被截背包有3支镭射装置

蔡承认的案情指,831当天各区发生冲突,入夜后示威者在油尖旺区港铁站快闪聚集,进行大规模破坏。事件及后演变成激烈冲突,有见及此,港铁先后疏散旺角及太子站,晚上11时许,最后一架列车由太子站,不停旺角站,直接驶入油麻地站。约半小时后,警员在油麻地站看到蔡及数名示威者,蔡转身逃去,在大堂被截停,当时蔡身穿黑衣,背囊搜出3支雷射笔、头盔、眼罩等。

29岁被告蔡朗贤在九龙城法院承认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资料图片)

求情称非核心激进分子

辩方律师求情指,蔡当日衣着容易识别,而且将雷射笔藏于盒中,并非随手可取,他非示威者的中坚分子或核心激进分子。辩方又指,蔡母不幸于2020年患末期癌症,即使耗尽所有治疗方案,也只剩几个月寿命,蔡父因眼疾不能再工作,整个家庭收入重担落在蔡身上。

担心未能照顾病母

案发距今4年,期间蔡亦已重投社会,却突如其来遭检控,他不担心法庭刑罚,只是忧虑在服刑期间如何支持家人和照顾母亲,希望法庭判刑时平衡惩罚及更生因素。裁判官应辩方要求,决定先索取背景报告再作判刑。

另案两被告12月审

至于另一宗案件,涉及两名被告:屈君鹏(26岁,会计师)和梁静雯(女,22岁,学生),他们被控1项非法囚禁他人罪,即在港铁太子站月台及其他人士,非法囚禁一名张姓男子。二人不认罪,排期12月9日开审,期间续准保释。

案件编号:KCCC1440、143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