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蕙祯梁颂恒等五人否认非法集结 案件押后七月再讯
撰文: 陈雯慧
出版:更新:
青年新政成员游蕙祯及梁颂恒,以及二人三名前议员助理,涉嫌于2016年11月冲击立法会会议室,被控非法集结和企图强行进入一案,五人今日再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五人均否认一项非法集结和一项交替性的企图强行进入罪名,控方透露将有20名证人、70分钟的录影片段,案件押后7月14日下午2时半在东区法院预审,五人准以相同条件保释外出。
五名被告依次为梁颂恒(30岁)、游蕙祯(25岁)、杨礼康(24岁)、钟雪莹(25岁)及张子龙(29岁),皆报称无业。
另裁判官表明因本案有众多证人以及录音设施、东区裁判法院未必有足够空间处理本案,可能到西九龙或九龙城法院进行审讯,但最终要待预审后再决定。
代表五名被告的大律师谭俊杰、郭憬宪,而控方由副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代表。代表梁游一方一度以终审法院有相似法律争拗,要求押后答辩,但裁判官坦言看不见这些争拗会对今日答辩有影响,故否决两人的申请。
梁游穿白衣乘的士到庭
身穿白色恤衫的梁颂恒、白色连身裙的游惠祯一同坐的士,于下午2时到达东区法院,并有两名分别拿着黄伞、写上“公安恶法”示威纸版的长者支持者一边大喊口号加油、一边陪着梁游入庭。
各人现被控一项参与非法集结罪,控罪指他们于2016年11月2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二楼立法会会议室一外,连同其他人参与非法集结,并作出扰乱秩序或带有威吓性、侮辱性或挑拨的行为,意图导致或相当可能导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结的人会破坏社会安宁,或激使其他人破坏社会安宁。
另一项企图强行进入的交替控罪,则指他们当天连同其他人企图以暴力方式进入上述会议室。
案件编号:ESCC 126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