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颂恒前助理不满被取消年宵摊位 要求司法覆核食环署决定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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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为青年新政梁颂恒担任立法会议员助理的李东升和钱家杰,于今年一月遭食环署以主张港独为由,终止其年宵摊位租约,两人今日入禀高院寻求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宣布食环署撤销两人租约的决定不合法,以及署方须履行义务令,须容许两人在2018年维园年宵巿场摆卖,或者作出相关赔偿。
两名申请人分别李东升及钱家杰,亲自撰写入禀状,在申请司法覆核三个月限期后一日入禀,控告被告食环署署长。
入禀状指,两人于2016年11月9日分别以约4.5万元及2万元,成功投得2017年维园年宵巿场两个𨞧近摊位,并打算将两个摊位打通,售卖产品以农历新年及社会热门话题为主,但在2017年1月17日年宵开售期前不足48小时,申请人突收到食环署通知,指相信两申请人会售卖“与港独的讯息有关”的货品举行“与港独的讯息有关”的活动,有很大机会危及公共秩序及公共安全,撤销其租约。
申请人怕同类情况再出现
申请人在1月24日曾去信要求署方决定,但仍遭拒绝,署方更在年宵售卖期间用帆布、标语横额、铁马和垃圾租等杂物封住原本划为摊位的位置,并派员把守。
申请人指,因食环署行使权力有公共性质作用,有关决定是为了“维持公共安全”,所以认为可申请司法覆核,并强调今次入禀不是学术讨论,因为署方今次撤回终止年宵租约决定有可能影响申请人于2018年年宵摊位申请,甚至出现相同或类似情况。
指署方不足48小时通知不合法
此外,他们认为署方刻意在年宵期前不足48小时才通知撤销租约决定,令他们无法入禀挑战该决定,认为有关决定不合法,要求撤回署方终止年宵租约决定外,要恢复申请人使用2017年维园年宵两个摊位的权利,容许他们在2018年继续享用年宵摊位,或赔偿损失。
案件编号:HCAL 14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