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探监师”为还押人士冒签文件 保释翌日续犯法 判囚5个月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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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监师”退休妇涉协助还押人士冒签向警方民事索偿的文件,并在探监期间提及此事,惩教人员察觉有异,遂向警方举报。退休妇因而被捕,获保释后又要求还押人士谎称文件是他们自己签署。她早前承认妨碍司法公正等3罪,案件今(30日)于西九龙法院判刑,裁判官指本案性质严重,尤其被告获警方保释后,翌日便作出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明目张胆,目无法纪,判她入狱5个月。

女被告林明仪(64岁,退休人士)承认2项串谋制造虚假文书及1项妨碍司法公正罪。

女被告林明仪在西九龙法院承认2项串谋制造虚假文书及1项妨碍司法公正罪。(资料图片)

准备到台湾生活没重犯机会

辩方律师今求情指,被告对其行为有充分悔意,知道“行错一步”,以往因要独力扶养两名儿子,深知他人窘境,故此乐意向人伸出援手,她打算服刑后到台湾生活,没有重犯机会。同样有探监经验的善导会义工亦为她写信求情,赞赏其探监次数令人佩服。另被告因为脑部问题,行动不便,平衡力差,需撑拐杖上庭。

获警保释后再探监

案情指,林先后探访还押人士张嘉俊和何卓为,商讨如何协助二人准备向警方作民事索偿的文件,期间林曾说:“我哋系咁签个名,系咁潦咗。”惩教人员察觉有异,将案件转交警方跟进。其后林被警方拘捕,获保释翌日,要求另一名还押人士向张、何二人传话,指:““佢地两个要认佢系佢地签嘅”及“但两个最紧要啊,企硬啊。”

同案另3名被告:颜学健(33岁,外卖员)、张嘉俊(33岁,无业)和何卓为(39岁,无业)尚未答辩,押后至10月5日再讯。

案件编号:WKCC257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