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偷拍女学生裙底照 称放售为筹集患癌父医药费 判囚10周
22岁地产经纪涉嫌在半年间,多次偷拍身穿校裙的女学生裙底照,并将照片放在网上发帖出售。有市民发现帖文后报案,并佯装有意购买照片后,将所得资料转交警方。地产经纪其后在再次偷拍女学生裙底时,遭尾随他的警员“断正”和拘捕。他今(29日)在荃湾法院(暂代区域法院)承认作出有违公德的行为、非法拍摄私密部位共四罪。辩方求情指,被告是因为想替患癌的父亲筹集医药费,才会将照片出售;法官则明言此绝非减刑理由,更斥被告是以引致他人伤痛的方式,减轻自己亲人的病痛,终判他监禁10星期。
被告叶子乔(22岁)承认三项作出有违公德的行为、一项非法拍摄私密部位罪。控罪指,被告于2021年5月至2021年9月期间的某日在香港,作出性质属淫猥、淫亵或令人厌恶的行为,有违公德,即使用他的iPhone拍下女童A、B、C的裙底照片;并于2021年11月2日在香港,不诚实地拍摄女童D的私密部位,即在自动梯上秘密拍下D的裙底录影。
本案为区域法院的案件,今在荃湾法院处理。
有市民在网上讨论区发现涉案帖文 向警方报案
案情指,市民杨先生在浏览网上讨论区“New-3Lunch”时,发现一则由用户“BubbleDragon”于2021年10月2日发布的贴文,内有一条连接 Google 云端硬碟的连结,该云端内载有多张不同女学生裙底照片。杨于是报警,警方其后识别出3名受害女童。
2021年10月6日,杨经上述帖文提供的Telegram 连结,联络发布贴文的人,并获提供转数快帐户,以供付款购买更多影像。杨随即将资料转交警方,警方则透过该转数快帐户识别出被告,并进行监视。
及至11月2日,便装警员尾随离开住宅大厦的被告,在调景岭站登上一辆往黄埔站方向的列车。上车后,被告一直望着身穿校服的女童D,跟著她在彩虹站下车。当D乘搭扶手电梯时,被告则站在其正后方,并将手提电话放于D裙底。便衣警随后在大堂截停被告,以窥淫罪拘捕他。被告在警诫下表示:“我无做过”,但后来在录影会面则坦言曾拍摄裙底照片,并打算经讨论区在网上出售相关裙底照片。
辩方求情指 被告网上出售裙底照片 是为筹集患癌父的医药费
其后经受害女童A、B、C证实,三人分别在涉案云端硬碟发现多张自己的照片,各包括一张裙底照片。三人均表示不知道该些照片的拍摄者是谁,也不同意被人拍摄。
法官其后引述辩方求情指,被告出生于内地,来港读书至中六,现任职地产经纪。辩方指,被告父亲于2021年10月患癌去世,被告当时在网上出售裙底照片也是为了筹集医药费。
警方早前拘捕后,检获相关手机、电脑等:
法官斥责被告将涉案照片作商品出售 加深受害人的困扰和伤害
法官判刑指,4名受害女童均年仅15至16岁,案发时均身穿校服。其中A、B、C的裙底照片均被上传至云端。法庭因而相信,被告若非偷拍了D后即被捕,D的照片亦会被上传至云端。法官斥责,被告的用意是将照片作商品出售,其行为不但加深受害人的困扰和伤害,亦加重了被告的罪责。
对于辩方指被告是为了筹集父亲医药费而犯案,法官明言此绝非减刑理由,更斥被告是以引致他人伤痛的方式,减轻自己亲人的病痛。法官另指被向在半年间连续犯案,可见他犯案非一时冲动,终判其囚10星期。
案件编号:DCCC 94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