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刺警后翌日 技术员连登留言提刀及攻击位置 认煽动囚半年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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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技术员在前年七一,男子梁健辉在铜锣湾刺伤警员再自杀事件后翌日,在连登讨论区两度回复他人帖文时,在留言中附图讲刀的类型、练习及攻击位置等,又称:“唔想有手足好似梁叔咁刺杀完自刎”。技术员早前承认一项煽惑他人有意图而伤人罪,今(24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暂委法官王证瑜指,被告在获广泛使用的连登发布涉案两则留言,但没再做行动增强煽动效果,案件严重性比案例低,判被告入狱6个月。

被告黎哲(38岁),承认于2021年7月2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非法及恶意伤害香港警务处警务人员,意图使该名或该些警务人员身体受严重伤害。

被告黎哲在区域法院承认煽动罪,官接纳案件严重性较案例低,判囚半年。

被告患适应障碍和焦虑症

王官引述辩方求情指,被告已与女友订婚。其父于2015年前因交通意外截肢,被告自此成为家中经济支柱,平日除了须协助母亲处理家务,亦须定时陪父亲覆诊,父亲在被告等候答辩期间去世。被告毕业于城大机械工程学系,曾在科大工作7年,任职助理技术人员,因本案已辞职。被告亦患适应障碍和焦虑症,须定期覆诊和服药,他非因暴力倾向犯案,而是因为社会动荡下引发焦虑而发表涉案言论。

官同意严重程度较案例低

王官判刑指,本案重要事项为被告在七一翌日,在获广泛使用的连登,没有预谋地发布涉案两则贴文煽惑他人,但他没有再做一些行动增强其煽动效果,最终亦没有警员因而受伤。王官同意本案的严重程度比类同案例低,被告未有将其留言置于平台顶部,其发布的内容和所获的反应都较案例少,故判被告入狱6个月。

2021年7月1日铜锣湾崇光百货外刺警事件发生经过。(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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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后曾称帖文教授他人如何用刀

案情指,七一刺警事件发生翌日,被告在连登讨论区留言回复一则题为“应该点用刀?”的帖文,其留言中附图及讲刀的类型、练习及攻击位署等,又称:“唔想有手足好似梁叔咁刺杀完自刎,不过一个人如果到左绝望既深处,其他人无法完全开导到你,望珍重。”被告其后于7月9日被警方拘捕后,在警诫下自言只是分享一名屠夫或肉贩的“烹饪技巧”,及教授他人如何使用刀具,他提及“梁叔”亦只是想劝他人不要像梁般去袭击警员。

案件编号:DCCC 32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