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修订《噪音管制条例》 赶绝大声公叫卖 设定额罚款1万元
政府建议修订《噪音管制条例》,禁止于公众地方或附近范围使用扬声器进行叫卖,如不是使用扬声器吸引他人注意商品,则可获豁免。署方预计,菜档、肉档、流动小贩,及电子设备档贩等,会受修例影响。政府建议亦就此修例设立定额罚款机制,金额设定为1万元,加强管制住用处所和公众地方噪音。环境及生态局展开两个月的公众咨询期,到10月8日。政府预计明年向立法会提交修例草案,目标2025年初实施。
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主席葛珮帆认为,以往政府部门接获举报,执法人员需要搜证再发出传票,及后由法庭判决罚款,目前只需要执法人员现场判定发出燥音,则可向违例者发出传票要求交罚款,加强阻吓力之余,也减少检控时间。另有环保团体认为,政府执法需要公开透明,法例亦不能有灰色地带,否则只会出现争执。
环境保护署今日傍晚(9日)发表咨询文件,建议修订现有《噪音管制条例》,禁止于公众地方或附近范围使用扬声进行叫卖,叫卖内容为吸引他人注意货物、商品或生意。当局指,如果于公众地方或附近范围使用扬声器、但不是进行叫卖,例如商场户外大型屏幕播放新闻、美食车播放音乐,播放与货物、商品或生意并无关联的内容,及餐厅食肆的入座编号等,则不属修例建议下的叫卖行为,则不会禁止相关扬声器的使用。
署方预计,大部分的店舖将不会受到修例建议影响,但店舖及商贩,例如菜档、肉档、水果档、酒吧、餐厅、流动小贩、排档商贩、机顶盒成电子设备档贩等;临时街站、路边宣传车及美食车或会受影响。
餐厅、酒吧播歌无问题
至于店舖商贩进行没有使用扬声器的叫卖、食肆使用扬声器安排取票、排队或入座等;餐厅或酒吧播放音乐、新闻及球赛等,则不会受法例所限制。
对于有意见关注禁止使用扬声器叫卖对店舖的业务营运和商品推广可能会带来若干不便,政府指,店舖仍可以透过其他不同形式吸引顾客。假若店舖或兜售活动不使用扬声器而改以真人叫喊形式进行叫卖而对他人造成烦扰,有关的噪音仍会继续受现行《条例》管制。
此外,政府放宽元旦、七一回归、国庆日等10个节日庆祝活动的噪音规限,让庆祝活动可于晚上11时后适当地进行。
住宅有嘈音 可定额罚一万
根据现行《条例》第4条及第5条,在住用处所及公众地方,于夜间或公众假日的任何时间,产生扰人噪音;及于任何时间进行第5条特定的活动而产生扰人噪音,即属犯罪。政府建议最高罚款调高至第5级5万元,并建议设立定额罚款机制,授权相关执法部门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惩处违例者,定额罚款的金额设定为1万元。
葛珮帆:修例后执法人员听到发出声音即可发传票罚钱
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主席葛珮帆指,目前执法困难之处在于难以证实噪音“构成滋扰”。她指,经常接获市民有关住宅噪音的投诉,有人反映邻居大声唱卡啦OK,敲墙、大声叫,以恶意制造噪音,但每次均难以处理,因为检控艰难,“咁你打电话揾管理员、报警,咁嚟到已经冇啦,啲噪音已经嘈完,去到门口,系个镜见到你,咁佢咪收声啰”,执法人员亦难以证实噪音是来自指定单位。
葛珮帆表示,以往接获举报,执法人员需要搜证再发出传票,接著告上法庭,期间违例者仍可以继续发出噪音,即使最高罚则高达10万元,法庭大多亦是罚一千几百,并无阻吓力。
她续指,政府修例之后则可以就着特定场景,针对性列明滋扰行为,“总之就禁止支咪向住条街,唔需要再证实你滋唔滋扰啦,因为其实你系一定会滋扰到某啲人,咁您就可以即刻罚佢,屡犯不改就可以罚重啲。”葛珮帆表示,住宅噪音方面,只要有执法人员听到他发出声音,则可以即刻发传票罚钱,加强阻吓力至余,也减少检控时间。
地球之友:若无有效执法,都是徒劳
香港地球之友行政总裁洪蔼诚指,部份住宅位于街市上方,如屯门,很多唐楼位处地舖之上,对当地居民造成滋扰,“小朋友可能做下功课都受到影响”,认为设立定额罚款机制亦属好事,可以向市民发出讯号,不可以发出噪音滋扰其他人。但他强调,需要视乎政府如何执法,若然设立定额罚款,但并无有效执法,都是徒劳,又指过去很多与环境相关的法例亦有罚则,着眼点在于“系咪真系捉到”、“系咪真系咁多人力物力去做”、以及有否“阻吓力”。
洪蔼诚表示,执法透明度需要较高,当有人检举,则会因为有灰色地带而产生争执,相关部门亦需定期向外公开检控数字,以增加阻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