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师用张家朗领金牌片配《愿荣光》 裁侮辱国歌罪成 判囚3月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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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运动员张家朗,前年在东京奥运剑击比赛夺得金牌,摄影师涉用张得奖片段,把原本的国歌换成被律政司指涉煽动分裂意图的《愿荣光归香港》,并上载至Youtube频道。摄影师早前经审讯被裁定侮辱国歌罪成,案件今(20日)在东区法院判刑,裁判官屈丽雯指被告所上戴的片段有9万人浏览,属广泛流传,且认为被告并无悔意,判他入狱3个月。
屈官又称,被告见感化官时仍称不知《愿荣光》的意义,但他曾于政党工作,并有参与公众集会,认为其说法并无说服力,又重甲,国歌与国旗一样代表国家尊严,且为国家主权象征,被告的行为属侮辱国家尊严。
被告郑荣进(27岁),被裁定于2021年7月26日,在香港以任何方式公开及故意地侮辱国歌罪成。
被告称对歌曲一无所知
案情指,网罪科女警于2021年7月29日,在YouTube发现涉案片段并可随意取用,片段的权限于2022年7月转为“不公开”,但用户仍可透过影片超连结阅览,被告被捕后曾向警员称,只是练习剪接技巧,又称对歌曲一无所知。
官不信被告在练习剪接
屈官早前裁决指,国歌是国家独有的象征,侮辱国歌即损害其作为象征、标志的尊严,被告使用的《愿荣光归香港》,是为2019年反修例运动期间出现的歌曲。她不接纳被告称是练习剪接技巧,及声称对歌曲一无所知。
影片加上荣光版本标题
屈官续指,被告在影片上加上“荣光版本”字眼的标题,片中的拍掌及旁白均被取代,认为被告是刻意挑选国歌部份修改,被告初时亦有把片段设定为公开,认为他是想供人阅览。
案件编号:ESCC136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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