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朗领奖片配《愿荣光》 男子辱国歌罪成 官称该片只能配国歌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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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队代表张家朗前年东奥夺冠,一名男子涉嫌将其颁奖典礼片段所奏起的国歌,换成反修例运动歌曲《愿荣光归香港》,并把片段发布至Youtube予公众阅览。男子否认侮辱国歌罪受审,他今(5日)在东区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屈丽雯指,被告承认制作片段,片中的拍掌及旁白均未被取代,可见被告是刻意挑选有关国歌的部份修改。屈官强调,片中运动员获奖的情况,必须及只能播放国歌,因为这代表运动员及其所属国家的尊严、荣耀。案件押后到7月20日判刑,以待为被告索取背景报告。

被告郑荣进(27岁),报称无业,被控于2021年7月26日,在香港以任何方式公开及故意地侮辱国歌;及属交替性质的侮辱区旗罪,即在同日同地公开及故意以玷污或践踏的方式侮辱区旗。由于被告被裁定侮辱国歌罪成,故毋须再处理属交替控罪的侮辱区旗罪。

香港剑击选手张家朗2021年在日本东京奥运的男子花剑个人赛决赛击败意大利选手,成功赢得奥运金牌。(Facebook@cheungkalonghk)

官不信被告在练习剪接

屈官裁决指,国歌是国家独有的象征,侮辱国歌即损害其作为象征、标志的尊严,涉案的《愿荣光归香港》,是为2019年反修例运动而创作的歌曲。对于被告早前在警诫下称是为了练习剪接及“二次创作”的技巧而制作,仅因觉得旋律感人而选用,声称对歌曲一无所知,惟屈官认为这只是其为了脱罪的辩解,更非在宣誓下作出及未有接受盘问,决定不接受其说法。

发布时标题加上荣光版本

屈官续指,基于被告承认制作涉案片段,可见他清楚该片段是以《荣光》代替国歌,属于明知而作出涉案行为。加上,被告在发布片段时在标题加上“荣光版本”字眼,片中的拍掌及旁白均字被取代,屈官认为被告是刻意挑选有关国歌的部份修改。

相关影像只能播放国歌

屈官强调,在涉案片段中的情况,必须及只能播放国歌,因为这代表运动员及其所属国家的尊严、荣耀,仪式须在庄严的情况下进行,否则会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及尊严。

认为被告故意公开片段

屈官最后指,网罪科女警于2021年7月29日在YouTube发现涉案片段并可随意取用,片段的权限于2022年7月转为“不公开”,即用户只可透过影片超连结阅览,可见被告是有意公开片段予他人阅览,裁定其侮辱国歌罪成,属交替性质的侮辱区旗罪因而毋须处理。

案件编号:ESCC136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