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陈嘉信涉司法抄袭 在另案再受质疑 上诉庭指不依赖其判辞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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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嘉信被指在审理一宗侵权案时“司法抄袭”(judicial copying),判辞98%都是来自原告的陈词,上诉庭因此下令该案需交出另一法官重新审理。而上诉庭今(14日)审理另一宗民事上诉案时,庭上提及该民事案的原审法官亦为陈官,陈官当时的判辞亦被质疑为“广泛整合律师的陈辞”,而上诉庭表示不会依赖陈官的判辞。

是次上诉案涉及鹰君集团罗氏家族信托基金,上诉方为罗家么子罗启瑞,答辩方则是家族信托受托人汇丰国际信托、HSBC Trustee(Hong Kong) Ltd、三子罗嘉瑞及KSL Management Ltd。

法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嘉信被指在一宗侵权案中涉司法抄袭,上诉庭今处理另一宗上诉案时,原审法官亦为陈嘉信,其判辞亦备受质疑。(资料图片)

上诉庭指就陈官在原审的判辞 只会给予很少比重,或不会给予比重

上诉方指原审法官陈嘉信在该案的判辞,广泛重复汇丰国际信托及罗嘉瑞的陈词,汇丰国际信托的部分陈词更一字不漏地被引用,质疑陈官处理案件时没有独立考虑。

上诉庭副庭长关淑馨则指,上诉方提出的质疑,上诉庭在早前在侵权案中已处理同一议题,相信与讼各方亦知悉上诉庭的看法,望各方善用时间,重点处理其他理据。关官亦指示,处理是次上诉案时,就陈官的判辞只会给予很少比重,或不会给予比重。

关官亦指,本案与侵权案不同,后者别无他选,只能发还重审,而上诉庭在本案则可自行翻看文件,重新考虑裁决。

而就侵权案,司法机构昨表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己对陈嘉信法官作出严肃训诫,陈法官表示明白和同意。

案件编号:CACV329/2021、CACV181/2022、CAMP13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