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击立法会案 运输工被告属智障兼患自闭症 辩方质疑不宜答辩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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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王宗尧等5人涉嫌在2019年7月1日冲击立法会大楼案,今(6日)在西九龙法院续审,案中一名21岁的被告,因属智障人士,且患有自闭症及思觉失调,至今仍未答辩,辩方传召精神科医生指,控方虽指被告能与人用简单语言沟通,如他能回答警方问题,但这是单向回答,若涉及双向的沟通,如与律师商讨案件时,质疑被告是否有能力向律师给予指示。

被告自幼智能障碍兼患思觉失调及自闭

被告何俊谚(21 岁,运输工人),被控一项暴动罪,指其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及附近参与暴动。何另被控一项“进入或逗留在会议厅范围”罪。辩方早前传召精神科专科医生黄宗显,指出被告自幼有智能障碍,诊断其患有思觉失调和自闭症,故认为被告不适宜答辩。

控方指2019年7月1日立法会被破坏后,其维修费高达3600万。(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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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报告未提被告的思维及判断力

辩方今传召另一名精神科医生李卓颖作供,他不同意控方的精神科报告指被告适宜答辩,并指控方报告资料不足,其中提及被告明白何谓有罪和无罪,但未提及被告是否有思维及判断力作出此决定。

小榄医生有处方抗精神病药

辩方又提及,被告在2023年5月还押小榄精神病院期间,曾获政府医生处方一种抗精神病药。李医生指,该药物是用以治疗精神分裂、思觉失调。若医生会作这样处方,即病人有可能有幻觉、妄想及情绪激动等病征,须透过“加药”控制病情。

质疑被告是否能接收到讯息

控方之后指出,被告可透过简单言语与他人沟通,若获足够的帮助更适合答辩。李却认为这需视乎被告是否明白审讯和答辩等事情有多复杂,并非不断谈及,被告便能接收讯息。

被告或未能向律师提出问题

控方另指出,被告在录影会面时能与警方流畅沟通,亦能与大律师交流。李说被告面对警方时只是在回答问题,但与大律师的沟通,则需视乎被告能否提出问题。控方续问,被告能将案发时的经过告知大律师,更能更正对方的说法。李称:“佢系一个人,一定有思考。”至于其思考能力有多少,则不能单单说有或没有。

案件编号:DCCC 606-610/2020, DCCC 1069/2020, DCCC 259/2021

控方对6名受审被告的指控。(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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