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举报虐儿草案今刊宪  社联忧宿位不足 警方社署欠人手支援

撰文: 欧阳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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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今日(2日)刊宪,港大儿童及青少年科学系临床副教授、儿童事务委员会委员叶柏强今早在港台节目《千禧时代》表示,条例精神非惩罚专业人员,而是恫吓潜在施虐者,从源头减低风险,建议当局未来两年应做好准备和培训工作。

社联儿童及青少年服务总主任姚洁玲认为,因涉及不同专业人士,“严重伤害”的界定需跨业界讨论,至于心理虐待亦要当局具体指引,并忧虑条例实施后当局人手、支援配套及宿位不足。

英华小学校长陈美娟在商台节目《在晴朗的一天出发》表示,教师不应抱持报警便能卸责心态,又指当发现受虐的痕迹便需要上报,“老师揹晒系危险,有啲个案一日都唔等得。”

强制举报虐儿相关草案在2023年6月2日刊宪。(资料图片)

儿童事务委员会叶柏强︰条例精神非惩罚专业人员

儿童事务委员会委员叶柏强表示,该草案由构思至咨询已有两年时间,获整个儿童事务委员会支持。不过条例涵盖医务人员、教师及社工,甚至视光师等多个职业,他强调,条例的精神并非惩罚专业人员,仅希望加强社会意识,恫吓潜在施虐者,从源头上减低虐儿风险,达至预防作用。

叶亦认为条例所涵盖的职业合适,例如教师及社工由于可时常见面或家访,与儿童的关系最为密切。至于医护人员虽然较为被动,但亦可在儿童求诊时,通过问诊或全身检查,发现常见的可疑瘀伤,例如6个月以下的婴儿受伤,或与疏忽照顾有关。

叶亦表示,得悉同业对条例有个别考量,例如视光师较少机会接触瘀伤。但他解释不必担心因难以接触的伤痕而获控告,仅头骨或眼肿等受伤,与他们工作范畴有关。

儿童事务委员会委员叶柏强。(资料图片)

吁立例前先做好准备 如大学加入儿童保护课程

叶又指,法例精神为预防严重受伤或虐待个案,如果专业人士未能判断严重程度,可先考虑通知警方或相关机构。问到会否担心“滥报”,他表示医管局每日均处理大量怀疑虐儿个案,每宗个案具有复杂性,因此一直在处理相关工作。他认为,未来两年应做好准备和培训工作,包括重新检视在职指引,并在大学加入儿童保护课程等。

社联︰“严重伤害”需业界讨论 “心理虐待”需指引

社联儿童及青少年服务总主任姚洁玲表示,业界均支持方案保护儿童,惟何谓“严重伤害”,则需要不同专业之间再作讨论。她解释,过去未有法例或刑责前,专业人员均按个人判断向社署汇报和索取意见,“我相信每个专业或从业员心入面都有把尺。”

惟立例后涉及多个职业,姚认为应统一比较接近的理解,又例如常见的身体虐待,所造成的表面伤痕较容易判断;至于心理虐待,或因情绪病等因素影响,则需要具体指引。

社联儿童及青少年服务总主任姚洁玲。(资料图片/欧嘉乐摄)

社联指举报须“报得准、接得快、跟得靓” 忧配套不足

姚洁玲续指,强制举报要“报得准、接得快、跟得靓”,担心配套未必足够,包括警方和社署的人手,社工在晚上或长假期的支援等。此外,当局有需要即时分开施虐者,保护涉事儿童,宿位轮候情况则值得关注。

姚表示,目前宿位轮候情况严峻,例如儿童之家仅得900个床位,每月却有逾300人排队,轮候时间需4至5个月。至于轻度弱智的儿童之家,全港更仅得104个床位,每月多达100人排队,轮候时间长达15个月。因此她对政府提出建立新的留宿幼儿中心表示欢迎。

英华小学校长陈美娟。(资料图片/卢翊铭摄)

英华小学校长陈美娟︰教师不应抱持报警便能卸责的心态

英华小学校长陈美娟同日在商台节目《在晴朗的一天出发》则表示,教师的首要责任为保护儿童,不应抱持报警便能卸责的心态,若出发点出于关心及爱护,可能及早发现儿童情绪上的转变,从而经了解后得悉受到虐待。

问到若小童要求教师不要转述予他人,应如何解决?陈认为,教师应耐心讲解,事态需要由合适的人处理,“唔系听咗就算数,我相信沟通之下大家会明白。”至于上报的时机,她认为当发现受虐的痕迹便需要上报,“老师揹晒系危险,有啲个案一日都唔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