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举报虐儿|指明三界别须举报 劳福局指履职尽责不会误堕法网
撰文: 陈淑霞
出版:更新:
强制举报虐儿相关草案将于明天(2日)刊宪,新机制下,社工、教师及医护等23类人士列强制举报者,他们如合理怀疑18岁以下儿童严重受虐,必须尽快举报。违者最高罚则为监禁3个月和罚款5万元。
劳工及福利局副秘书长梁振荣今日(1日)表示,立法并非针对专业界别,强调是考虑到年幼儿童表达能力弱,须依靠第三者揭发受虐情况,相信具专业训练的强制举报者,有足够判断力。他强调,从业员只要履职尽责,是不会误堕法网。
劳工及福利局副秘书长梁振荣于港台《千禧年代》表示,政府立法强制社福、教育和医疗卫生界举报虐儿个案,是考虑到儿童年纪尚幼,表达能力弱,若遭虐侍须靠第三者揭发,故不应交由未成年儿童是否举报。
梁振荣说,当局将编制强制举报者指南,详列各类虐儿情境分析及例子,相信有助业界分辨,亦会于法例生效前提供足够培训,且从业员本身均受过专业培训,强调只要履职尽责,是不会误堕法网。
预计立法后举报情况会增加
他又提到,不应硬性为举报时间设立死线,但业界须在延误举报期间,确保涉事儿童得到充分保护,例如安抚情绪或协助迁离受虐环境,则可视作免责辩解。 梁振荣预计,立法后举报情况会增加,但有信心升幅不会很高,因相信从业员可据专业判断。
梁振荣强调,立法并非针对专业界别,将会前往机构及学校宣传讲解,业界亦不应因为怕家长或学校不开心而不举报,阻止举报者须负相同刑责。
强制举报虐儿|雷张慎佳:迟到好过冇到 料个案增吁政府做好配套强制举报虐儿|红黄绿三级制纳指南参考 皮黄骨瘦伤痕累累须举报强制举报虐儿|举报没时限 设有免责辩护 尊重当事人意愿非理由强制举报虐儿|社工、教师等23类人列强制举报者 违者可囚3个月强制举报虐儿|议员忧教师管教被当虐儿 孙玉菡:要分清系两样嘢强制举报虐儿|性侵受害人:强制举报或拒求助 倡设豁免弹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