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安健条例最高罚款增至千万 被问有否妥协 孙玉菡称已具阻吓力
立法会昨三读通过修订逾廿年未检讨的职安健条例,违例雇主的最高罚款由50万元,大幅调高至1千万元。被问到最高罚款及检控时限静均不及最初建议,是否有所妥协,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今(20日)于港台《千禧年代》表示,最高罚款金额是旧额的20倍,亦与本港法例最高罚款额睇齐,且其他地区的罚款金额相若,相信具足够阻吓力。他又说,一般情况下6个月已可完成搜证及提出检控,与律政司商讨后,相信9个月时间亦足以处理极严重个案,他期望修例后,对于改善职安健有大帮助。
形容劳资商达共识不易 修例4.28刊宪
孙玉菡指,港府于2017年提出检讨职安建条例,2019年首作修例建议,至昨日终三读通过,他形容过程不易,最重要劳资商达成共识,形容如过山车,“有啲惊险,但安全到达。”他指将于下周五(28日)刊宪,随后将紧接进行多方宣传及巡查。
孙玉菡称最高罚款是原来的20倍 与其他地区相若
被问到最高罚款由最初建议的5000万元减至1000万元,检控时限时限由1年降至9个月,是否妥协或牺牲?他说,所有修订调整大原则是不可影响阻吓性,他说最高罚款由50万元提高至1000万元,金额已是旧额的20倍,亦与本港法例最高罚款额睇齐。他指是经过多次探讨成果,且与其他地区的罚款金额相若,相信具足够阻吓力。
他又指,根据《普通法》,法庭判罚时会考虑中小企的负担能力,最高罚款额不会经常动用,只会针对极严重个案。他续说,若早有此修例条文,推算2009年至今涉及的职安建个案只有7宗可达最高罚款额。
至于检控时限,他指,一般情况下,6个月已足以完成搜证及提出检控,只有极少数严重案件或需较充裕时间,与律政司商讨后,相信9个月时间足够。有议员指MIRROR红馆意外亦花足半年时间,他则解释,该意外不仅涉及职安建条例,亦涵盖雇佣条例,包括伤者是否受雇。
孙玉菡:明白每宗事故或牵涉家庭破碎
去年安达臣道天秤堕下意外,有遗属批评局方失职多年,孙玉菡表示,明白每个事故牵涉家庭破碎,期望随著修例,可加强阻吓力,提高业界职安建安全。他又说,将于两年后作出检讨。
立法会去年提出修例,并于昨日三读通过《2022年职业安全及职业健康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修例建议针对雇主责任,让劳工处以“可公诉罪行”形式检控违例雇主,并由较高层级法院审理,最高罚款由50万元增至1000万元。政府其后修订建议,将部分条款减辣,包括将循简易程序审讯的罪行检控时限,由增至1年减为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