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家贤被咬甩耳朵案 被告指囚14年半过重 官准上诉但囚十年难免
前东区区议员赵家贤,于2019年11月在太古欲平息市民纷争时,被操普通话无业男陈真咬甩左耳,陈并用刀袭击1男2女,男事主更是被当街㓥肚至一度命危。陈真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伤人及袭击等4罪成,判囚14年半。他不服判刑提出上诉,今(18日)在高等法院申请上诉许可,指原审法官未就其求情作充份考虑,又称已赔偿4名受害人及支付讼费逾5百万元,要求减刑。上诉庭法官彭伟昌认为案情非常严重且不能接受,逾10年监禁不能避免,但14年半是否过重有斟酌余地,批出上诉许可。
上诉人陈真(52岁),早前被陪审团裁定3项有意图伤人和1项普通袭击罪成,指他于2019年11月3日,在太古城中心外非法及恶意伤害温浩伦、梁碧琪和赵家贤;以及袭击梁莹莹。 温浩伦和梁碧琪为夫妇,梁莹莹则为梁碧琪的堂姐。
案发经过及主要证人供词。(详看下图)
未考虑被告讲普通话被针对
代表陈的律师指,原审法官判刑时,未考虑操普通话在当时的社会气氛下会被针对,才会因陈以普通话叫“光复台湾”而发生口角。陈的心理医生报告亦指陈因酗酒及抑郁症的叠加影响,才会有突如其来地袭击他人,惟原审法官不接纳陈真受抑郁症影响犯案。
已付4名受害人超过5百万元
又指陈已向4名受害人赔偿等超过5百万元,彭官明言不认为此属求情理由。据悉,陈真于去年6月已向4名伤者作赔偿,其中温浩伦获赔偿100万港元、梁碧琪获赔75万港元、梁莹莹获赔25万港元、赵家贤则获赔190万港元,连同讼费逾5百万元。
同一袭击事件不应分期执行
律师又指,4项控罪出于同一事件,认为起刑点太重,认为不应分期执行,总刑期亦太重。彭官指4名伤者是接连遇袭,相信陈不会在“拮完人、成地血”都不离开,在原地等他人围捕。控方同意首三名伤者是接连遇袭,但3人与赵家贤遇袭的时间之间,至少有一分钟停顿,期间有保安员在旁。
控方指事主受严重心理创伤
控方指事件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有4名人被刀袭击,赵家贤的左耳更未能驳回,须缝86针及留院19天,其余3人亦受到严重的心理创伤,认为法庭要向社会发出清晰讯息,无论因为甚么原因,为一些轻微事件就用刀袭击他人,是不可接受,14年半的刑期非轻,但属可判处的刑期之内。
官称逾十年刑期是一定的
彭官指原审法官判未提及公共秩序严重失序的判例,又质疑刑期是否应完全分期执行,但指陈面对这些控罪,被判囚逾10年是一定的,但囚14年半则“睇落有啲重”,认为有可斟酌之处,故批出上诉许可。
案件编号:CACC6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