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拥抱少女 下体起生理反应 裁定非礼罪成 但上诉得直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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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男子与心仪少女共晋晚餐后,在男方家中聊天,临别前两人相拥,期间男方问她可否做其女友及留下过夜时,少女拒绝,并感觉男方下体勃起,更以下体摩擦其大腿内侧;事后男子被裁定一项非礼罪成,被判社会服务令200小时,他早前不服定罪提上诉;高院法官认为男子有可能当时在意乱情迷下意外勃起下体,非有意图非礼,加上女方证供前后不一,定罪不稳妥,裁定他上诉得直,撤销定罪。
上诉人李嘉豪(32岁),判词透露,上诉人认识女事主及其家姐多年,案发当天三人一同午膳,之后女事主和上诉人继续共晋晚膳,之后更一同返回上诉人的家,期间两人坐在同一梳化上闲聊,他向她表演魔术,女方则展示其手机内与男友对话,诉说与男友不开心的关系。
在女事主离开前,上诉人以快要离开香港工作,要求和女事主拥抱,两人相拥4至5秒,上诉人再要求再次相拥,此次他询问她可否做他女朋友及留下过夜,她拒绝,之后感到男方下体摩擦她大腿,她挣扎后离开上诉人家中,并致电家姐,同日凌晨3时与家人和男友一到到警署报到。
上诉人坚称非有意勃起
上诉人在裁判法院审讯时强调,自己非有意勃起下体,蓄意地将下体压向她,并解释他感到对方抱着他很紧,又将双手在他颈上,而她的上衣卷起露出纤腰,又感觉到她心跳,才一时未能控制他的生理反映,不自觉下勃起。不过裁判官不接纳上诉人辩解,裁定他一项非礼罪成。
女事主同意下相拥
高院法官今日在判词中指,这是一对一投诉,上诉人与女事主是朋友关系,两人是在同意下相拥,有可能上诉人在情不自禁下,一时勃起下体,加上就两人第二次相拥时上诉人用下体压向她时间,女事主起初说2分钟,其后说半分钟,之后说10秒,证供前后不一,所以同意原审裁判官裁决出错,裁定上诉人上诉得直,撤销定罪。
案件编号:HCMA 52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