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团体抽查12款声称可降解遮袋全含塑胶 绿在区区回收政策不一

撰文: 陈葆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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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降解塑胶产品于本港越趋普遍,例子包括即弃雨遮袋、胶袋、即弃餐具、饮管、米袋。绿惜地球抽查本港12款即弃雨遮袋发现,所有样本均含有难以降解的塑胶原料聚乙烯(Polyethylene, PE),但却声称可以“分解”,当中更有6款标示可以回收。

“绿在区区”全港43个“回收环保站”之中,逾半称“不可以回收”可降解塑胶,三成则表示“可以”,绿惜地球指即弃雨遮袋只反映了问题的冰山一角,认为政府对于是否可以回收可降解塑胶没有清晰指引,亦缺乏管制,建议政府为引入可降解产品设立标准,包括制定降解所需日数和降解比率,并要求产品列明使用后的处置方式;在此之前则应禁止入口、制造、销售有关产品。

环保署回复查询时澄清,可降解塑胶不能与传统塑胶一起回收,承认现时香港亦没有合适的大型终端设施处理相关产品,但会加强与“绿在区区”营办团体及前线员工沟通,以及公众宣传及教育工作,并指本月中提交立法会审议的《2023年产品环保责任(修订)条例草案》,亦会把可降解塑胶纳入管制,最快今年年底可以开始实施。

全含难以降解聚乙烯 6款印有回收标志

绿惜地球于去年10月至11月期间,于本港23间商场、商厦、银行搜集12款向顾客派发的即弃雨遮袋,化验后发现所有样本均含有难以降解的塑胶原料——聚乙烯(Polyethylene, PE)。这些即弃雨遮袋部份声称“光降解”(Photo degradable)、“自然分解”(Environmentally degradable)、“可生物降解”(Biodegradable)或“可完全分解”(Totally degradable plastic),当中6款更印有回收标志。

13个回收点称会收可降解塑胶 半数在社交媒体却称不可

绿惜地球人员以市民身份致电政府回收网络“绿在区区”全港43个“回收环保站”和“回收便利点”查询,当中22个回收点(51%) 表示“不可以回收”可降解塑胶,13间 (30%)表示“可以”,其他答复包括“先拍照予员工了解”、“不予回收,但有三角型标志就可以”、“雨遮袋可回收,谭仔外卖盒或米袋不可”、“只可回收氧化式可分解塑胶”等。

该会及后查找13间表示“可以”回收可降解塑胶回收点的社交媒体,当中6间却在社交媒体表明可降解塑胶“不可以回收”,讯息混乱,亦反映前线职员对于可降解塑胶只是一知半解。

绿惜地球抽查本港12款即弃雨遮袋发现,所有样本均含有难以降解的塑胶原料聚乙烯(Polyethylene, PE),但却声称可以“分解”,当中更有6款标示可以回收。(陈葆琳摄)

“大嘥鬼”都有教不能回收可降解产品

“如果又可以回收、又可以降解嘅时候,其实系有一个矛盾出现。作为消费者,我哋用完呢啲可降解产品之后,究竟应该掉落堆填区定系攞去回收呢?”绿惜地球高级项目主任张雅婷表示,环保署对此没有清晰指引,公众无从得知可降解塑胶是否可以回收。

可降解塑胶与传统塑胶的化学成分不同,大多情况下不能混在一起回收,否则很可能影响整批塑胶的再造质量,甚至堵塞再造设施。环境局“惜食香港”运动宣传代表“大嘥鬼”社交媒体亦曾作出提醒,可降解产品不可以回收。

绿在区区其实系社会入面一个最重要、最后嘅回收安全网络,如果连前线嘅职员都唔能够肯定到,呢啲产品系咪可以回收嘅时候,消费者同埋市民用咗之后就会好混乱,呢啲产品一旦落入咗市面嘅回收网络,随时会令到回收网络运作唔到,窒碍机器运作。
绿惜地球高级项目主任张雅婷

环保署:现时无合适大型终端设施处理

环保署回复查询表示,留意到市场上出现了新兴的“绿色产品”,例如声称含有再生塑胶成分的塑胶产品,以及具有可堆肥、可生物降解性的产品,例如聚乳酸 (PLA)、聚羟基链烷酸酯 (PHA)、 聚丁二酸丁二醇酯 (PBS),或氧化式可分解塑胶的标签。该署指,这些“可降解”塑胶能否完全降解取决于多项因素,其中包括可降解塑胶中的添加剂类型、物料厚度,更重要的是弃置环境中是否存在有利降解的条件等。

环保署承认,可降解塑胶与现时从不同渠道收集和现有机器处理的传统塑胶的材料特性有别,难以在回收工序中把两种塑胶分开,把可降解塑胶与传统塑胶混合,会影响后者的回收性,现时香港亦没有合适的大型终端设施处理可降解塑胶产品。

该署澄清,可降解塑胶不能与传统塑胶一起回收,政府会加强与“绿在区区”营办团体及前线员工沟通,以及公众宣传及教育工作,让市民了解可降解塑胶产品的问题。

绿惜地球研究员陈霆轩指,欧盟已于2021年7月前禁用氧化式可分解塑胶,认为香港规管可降解塑胶缓不济急。(陈葆琳摄)

聚乳酸PLA要60度温度才可降解 台湾拟8月起禁用

PLA虽以植物淀粉发酵制成,但须在约摄氏60度高温和60%湿度等特定条件下才能降解,一般只能要在工业规模的处理设施下完成,不适用于自然环境或堆填区等环境。绿惜地球研究员陈霆轩指出,欧盟已于2021年7月前禁用氧化式可分解塑胶;对于可降解塑胶设有认证标签,以澳大利亚和欧盟为例,产品必须通过测试,达致指定日数内的降解比例、重金属及毒性含量等等,产品标签上亦须清晰列明降解条件外和明示使用后的处理方式,禁用定义不明和有误导性的用词。

反观邻近地区,台湾拟于今年8月禁止使用含PLA的即弃餐具,“点解佢哋咁做呢?因为佢哋觉得当地冇适合嘅设施处理呢啲可降解产品,人哋用六个月嘅时间,最快六个月嘅时间可以管制到一啲可降解产品,我哋仲要等多两年,先至去探讨点样管制,其中一种可降解产品,呢个情况我哋认为系缓不济急”。陈霆轩说,本港于可见的将来,亦没有收集设施或系统处理可降解塑胶,在未有妥善设施处理可降解产品之前,应该要禁止进口、制造、及销售相关产品,避免良莠不齐的可降解产品于市场流通。

港府最快今年年底管制可降解塑胶

政府于本月15日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建议管制即弃塑胶餐具,环保署指,为逐步淘汰即弃塑胶,相关建议的管制计划涵盖市面上20多种常见的即弃塑胶产品,包括9类即弃胶餐具、棉花棒、气球棒、充气打气棒、雨伞袋、酒店洗漱梳妆用品、氧化式可分解塑胶产品(不论是否属即弃性质)等,按条例草案的建议,可降解塑胶亦会一并纳入管制。政府建议第一阶段管制在条例草案获通过的六个月后实施,好让社会各界有时间为计划的落实做好准备,视乎立法会的审议进度,期望最快今年年底或明年第一季可以开始实施。

绿惜地球建议政府比照欧盟及澳大利亚等国际等较严格的通用标准,制定可降解产品的降解所需天数和降解比率,以防质量参差的产品流入;尽早推出可降解指南供行业及用家参照,以杜绝“漂绿”产品;以及规定所有入口的可降解产品必须列出用后的处置方法,令消费者知情,亦避免污染回收系统。该会亦促请消费者委员会测试声称可降解产品,保障消费者权益,并呼吁企业及消费者勿选购降解条件不明的商品。

▼胶袋收费由12月31日起上调至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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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惜地球引述欧洲议会所言:“生物可分解塑胶并非塑胶垃圾问题的解决方案”,强调可降解塑胶绝对不是即弃塑胶的代用品,呼吁在考虑使用之前,应优先著眼塑料的减量、重复利用和回收。

焚化炉系讲紧一个最末端应对都市固体废物嘅方法,最有效解决方法应该系源头减废、回收重用,同埋我哋好担心一样嘢就系,政府起咗焚化炉之后,就会漠视咗源头减废呢样嘢。 可降解塑胶,其实真系绝对唔系传统即弃塑胶嘅替代方案,你谂吓而家香港冇PLA厂,可能如果将来要起,我哋到底要起多几多呢啲厂,去满足我哋呢啲需求呢?所以讲到最尾都系源头减废同埋重用,先真正解决塑胶问题。
绿惜地球高级项目主任张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