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9政总冲突|男生站前排筑伞阵认暴动罪 官称勇于承担判教导所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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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9日有示威者发起“全球反极权大游行”,其后在金钟一带集结,事后多人被控暴动罪。案发时仅16岁男生曾站在示威者前排筑起伞阵,他早前认罪,暂委法官张志伟今(2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指,当日暴动暴力程度高,被告虽非领导角色,但仍属协助、鼓励一员,考虑到他案发时年轻,容易受社会气氛影响,且勇于承担责任,判他入教导所。

被告黄德津(现19岁,大专生),承认于2019年9月29日在金钟道一带参与暴动。

2019年9月29日,大批示威者在政总外与警方对峙,并有多人被捕。(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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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暴动历时2小时

张官判刑时指,本案暴动历时约2小时,参与人数众多,期间至少500名示威者于政总外集结,瘫痪港区政商核心地带的交通,暴力程度高,大量人士向政总投掷砖块、石头、用大橡筋制成投射器作攻击、甚或汽油弹。示威者亦恃着人多势众,多次架设伞阵及筑起防线与警方对峙,有一定程度的组织和策划。他们的行为,对公共秩序构成极大威胁,对附近店舖而言,更造成无可计算的经济损失。

被告身上装束明显有备而来

张官引述呈堂影片指,被告当日曾站在示威者前排蹲下筑起伞阵,手持砖头上下抛掷数次,并与警方对峙约6分钟。他被捕时所戴的呼吸器,可用以抵挡催泪烟,方便留守在前线,身上装备亦反映其有备而来;另设伞阵,功效不单是作防卫,更是抵御警方驱散,让示威者可与警方促成“攻防战”。被告虽并非领导角色,但有一定程度带领作用,认为他属协助、鼓励一分子。

被告尚年轻易受社会气氛影响

张官又指,被告年轻尚轻,案发时仅得16岁,容易受社会气氛影响,因此失去应有判断力而犯案,低估法律后果,但仍勇于承担责任。据早前索取的报告,被告精神体格适合进入教导所,张官考虑到控罪严重性,认为判处教导所令可让他接受品格教育、在职培训及性格塑造训练。

案件编号:DCCC11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