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9冲突|女被告称到现场录爆玻璃声 官称令人费解 裁3人罪成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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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9日有市民发起“全球反极权游行”,其后爆发警民冲突,多人被捕。其中3男女早前否认暴动罪受审。法官陈广池今(10日)在区域法院裁决时,逐一反驳3人的辩解,对于一名女被告声称想到现场录取爆玻璃的声音,陈官直言这种“兴趣大过天”的想法令人费解,不信女被告会为录音达至忘我境界,并视危险于不顾,最后裁定3名被告全部罪成,案件押后至12月1日判刑,以待为众被告索取背景报告,3人期间须还柙。

三名被告:何家洛(25岁)、黄韵思(35岁,女)、何普光(22岁),同被控1项暴动罪,指他们于2019年9月29日,在金钟政府总部外一带参与暴动。何普光另再独自再否认1项袭警罪。

2019年9月29日,大批示威者在政总外与警方对峙,并有多人被捕。(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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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被告想找到垃圾桶才弃伞

法官裁决指,首被告何家洛自言当时因催泪弹而泪流不停,他就必然身处于暴动现场。再者,当日现场兵荒马乱,何竟任由陌生人帮他洗眼,若然对方使用的是腐蚀性液体,其双眼将会受伤。至于从现场获得的雨伞等装备,何称想找到垃圾桶才扔掉。法官认为当时地面满布杂物,不相信有人会有闲心指控其乱抛垃圾。另何之后逃入公厕,离开时没有带走猪嘴及雨伞,在公厕外被捕时亦未有向警方提及,明显是不想增加被检控的风险,终裁定其暴动罪成。

黄声称到现场作田野录音

至于女被告黄韵思,法官不相信她当日到现场纯粹是为了田野录音。黄早前亦承认过去曾参与合法游行,可见其社会意识不弱,她进行田野录音时怎会不先了解情况。再者,黄称进行田野录音没有特定目的,法庭不明白她为何偏要向暴动中心进发。

不信黄为录意达至忘我境界

另黄自辩称当时是追溯爆玻璃的声音到政总一带,而这声音明显来自暴徒的破坏,身材并不高大的黄却在身处险境的情况下,仍有闲心、兴趣大过天的想法前往,其做法实在令人费解。法官认为黄当时只是“一心二用”,参与非法集结的同时,若有灵感便会作录音,而不相信黄到达忘我境界,视危险于不顾,仅为田野录音去到现场,终裁定其罪成。

全副武装明显欲参与暴动

就被告何普光,法官形容其当日“成副武装”,身上有10支生理盐水、2包绷带,还有头盔、护目镜、猪嘴等,明显意图参与暴动,裁定其暴动罪成。至于何面对的另一项袭警罪,由于涉事警员亦坦言不清楚何是想反抗还是袭击他,控方亦未有提出改控拒捕罪,终裁定其袭警罪脱。

案件编号:DCCC 23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