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场新闻案|控方称处理初选案依足程序 钟沛权:依法不一定公义
《立场新闻》被指有17篇文章涉煽动案续审,控方今(23日)就第一篇名为《香港 - 美丽岛》文章,向前总编辑钟沛权作出盘问,该文主要谈及泛民47人初选案提堂的情况,主控强调当时律政司是依足程序处理保释事宜,认为文章作者罗冠聪将事件比作台湾美丽岛事件,若读者不清楚,很容易受文章的观点影响,从而憎恨港府。钟沛权指律政司在该事情上以不寻常的方式处理,并说依法不一定合乎公义。主控续列举多篇《立场》同期文章,认为是想令读者憎恨中央政府。辩方即投诉指控方又提出新文章,案件押后至明天以让钟先行阅读。
控方指《立场新闻》涉煽动的17篇文章。(详看下图)
控方:律政司在初选案处理跟足程序
主控官伍淑娟先讲初选案的背景,指初选案首次提堂时,法庭处理保释申请至凌晨,之后部份被告获准保释,律政司即时提出覆核,控方称:“佢(律政司)系咪滥用权力系一回事,但佢跟足程序做。”钟指当时律政司的做法属意料之外、有争议,可能程序上是容许,但过去律政司好少针对保释程序提出即时覆核,故做法不寻常。
钟:依法不一定合乎公义
控方重申,法庭是根据理据、程序处理保释,至于钟同意与否则是另外一回事。钟同意整个保释程序是根据某些法例处理,但补充指依法不一定代表合乎公义,程序容许或有条例可依,亦不代表无滥用,煽动罪过去50多年不曾使用,是因为政府知道条例有问题并涉侵害人权,钟说:“有法都唔可以乱用。”
控方:罗未提初选最终目的是解散立法会
控方续就罗冠聪的评论文章《香港 - 美丽岛》盘问,文章提及否决预算案为议员权利,但未透露他们的目的是透过无差别否决以解散立法会、逼使特首下台。控方质疑文章资料不全,令人可过度演绎,属“将意见加在读者身上”。钟不同意,指很多评论文章的写法都是比较简洁精炼,他理解罗的意思为:既然这是基本法赋予的权力,就没有所谓有否差别否决的分野,不明白为何运用此权利会是一个非法行为。钟续指,控方对于此观点当然可以不同意,但明显当时有此立场的人不是少数,至今未有结论,认为罗的说法有事实基础。
钟:罗意指审讯为政治打压
控方续指,文章给读者的印象便是台湾美丽岛事件等于香港47人案,罗更指案件无关法律,即他认为不应该有该场审讯,这只是中共赤裸地滥用权力,用法庭来展示只手遮天的威能。钟认为文章意思是视审讯为中央针对民主派、反对派的一次政治打压,罗的判断在当时不算罕见。钟称:“呢类政治事件、呢种拘控,一定要有中央支持、首肯先会做。”这种理解对于政治人物可说是“政治常识”。钟判断罗有此理解。
钟认为这规模的拘控必定得到中央支持
控方闻言质疑钟作出此理解的依据,称:“你又唔识佢。”钟称根据其一直以来对政治的观察,他同意去到这种规模拘控、指控,特区政府在检控过程一定要得到中央政府的支持,故理解罗作为政治人物会有此见解。
钟认为罗的文章点到即止
控方又指出,有部份人可能不清楚来龙去脉,不知道何谓美丽岛,会因而好容易接受文章中的观点,钟称不认为读者会如此容易接受一篇文章段落,然后就确立到其同意与否。控方再重申,如果读者不会明白美丽岛的意义,在文章中最明显见到的便是中共的打压,继而引起读者对香港政府及司法的憎恨。钟否认,并指文章写法点到即止,可以让读者对议题有新看法、新认识,如果文章成功吸引到读者,对方“就会GOOGLE”。
钟沛权自辩撮要。(详看下图)
控方指立场同期发表多篇同类文章
控方之后又向钟展示另外3篇文章,分别是林彦邦《这是一场不义的审讯》、区家麟的《“任何人不能凌驾法律”,除了我》,及区家麟《有一口饭,叫反港独饭》,以示除了《香港 - 美丽岛》外,《立场》还有多篇相同意念的文章发布。控方指出因为《立场》在短时间内,发布多篇这类型的文章,对47人案作出种种抨击,预计会引起读者仇恨中央政府、司法制度。
辩方投诉控方又拿出新文章
控方最后又想再向展示多4篇文章,代表钟的资深大律师余若薇即反对,指控方又再提新文章指控被告,当中甚至包含早前在永久中止聆讯都没有提及的文章。控方指该些均是《立场》发布的文章,用以回应盘问时出现的问题,并称:“加上,钟生都仲有时间可以睇。”案件押后至明早续,以让钟先阅读新呈上的4篇文章。
3名被告依次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钟沛权(52岁)及林绍桐(34岁),同被控一项“串谋发布或复制煽动刊物罪”。
案件编号:DCCC26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