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润协议电费可减5%?黄锦星:需要考虑其他成本

撰文: 甄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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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昨日(25日)与两电签订新一份《利润管制计划协议》,准许回报率由现时9.99%下调至8%,协议年期则延长至15年,环境局局长黄锦星昨在记者会指,预料 2019 年电费可下调 5%,但出席同一场合的两电高层旋即“大泼冷水”,表示受燃料费上升等因素影响,有关减幅未必可达5%。
黄锦星今早(26日)出席商业电台节目时,再次解释电费有5%下调﹐是基于其他营运因素不变下作估算,实际电价要视乎其他成本变动。

(林若勤摄)

声称讲法和两电“没有矛盾”

黄锦星在商台节目《在晴朗的一天出发》中表示,昨日在记者会中提到电费在新的协议生效开始,可下调超过5%;而相关计算,是基于在新协议下两电少收的利润而作出,同时亦假设其他因素大致不变,但实际电价变动亦要视乎两电购买新机组投资或燃料费变化等的成本变化,认为和两电均称未必能下调5%的说法“没有矛盾”。

黄亦在节目中提到,与两电签订合约时,要考虑供电稳定性、价格及环保节能三大方向,前两者香港现时的表现,都较邻近地区优胜,但环保方面就要再作改善,今次签订协议,已作不同考虑。

被问到一次过签订15年协议是否过长,黄锦星表示,未来两电将有发电燃煤机退役,如引入更环保的电机投资期一般较长,亦要考虑巴黎协定的减碳建议,强调要取得平衡。他又承认,每5年一次的中期检讨,未必可以作出重大变动

不评论会否留任

政府今次和两电协议首次引入“上网电价”机制,鼓励私营机构投资太阳能发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再售予两电,加强环保。黄锦星指,现时太阳能发电的回报期长达数十年,期望以电价一倍或更高价格向私营机构买电,吸引社区发电。但当中产生的电价成本,政府暂时不计划作出补贴。

被问到是否会留任下届政府,黄锦星表示“不作评论”,其后又指自己在环保方面做了20多年工作,未来就算在不同岗位都会继续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