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四成村屋僭建不遵清拆令 申诉专员揭屋宇署一案送达指令用8年

撰文: 吕颖姗 黄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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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屋僭建问题持续,申诉专员公署主动调查发现,屋宇署未有积极跟进新界村屋僭建物清拆个案。公署表示,指截至2021年底,屋宇署发出近5,400张清拆令,当中有约四成,即超过2,000张在期限届满仍未获遵从。

公署发现,屋宇署发现有正在施工的僭建物,但在视察后9至18个月才发出清拆令,明显不符合须采取“即时”执法行动的目标。就算屋宇署发出清拆令后,数以年计都未采取跟进行动,包括一宗屋宇署于2013年发出清拆令前已知悉业主离世,却在2021年才找到遗产管理人发清拆令,即要八年始成功向事主发出清拆令,另亦有业主因屋宇署未有跟进清拆令而认为事件已告一段落。即使为过去成功定罪的僭建案例,过去十年平均罚款只有9,500元。

公署建议,就将清拆令送交土地注册处登记订立具体的时间规定、简化针对正在施工的僭建物的执法程序及加大力度监察新界村屋僭建物个案的跟进及执法工作等。屋宇署及地政署大致同意相关建议。

新界村屋僭建的问题严重。(资料图片)

现时如屋宇署发现村屋僭建,会发出清拆令要求业主清拆相关僭建物。虽然政府在2012年4月实施针对新界村屋僭建物的加强执法策略。惟相关成效存疑。申诉专员公署今发表调查报告指,屋宇署未能遏止僭建物蔓延,在加强执法策略实施后至2021年期间,屋宇署就正在施工的僭建物发出 606 张清拆令,有147张(即近24.3%), 截至2021年底仍未获遵从,当中接近68%是2018年或以前发出的,反映涉及的僭建物经年累月仍未被清拆 。

新建僭建物亦有类似情况,屋宇署未发出的 2,020张清拆令中,有755张(近约37.4%),截至 2021年底仍未获遵从,当中有 47.8%是2018年或以前发出的。

屋宇署9至18个月才发清拆令 不符“即时”指标

申诉专员公署亦发现,屋宇署在接获正在施工的僭建物的举报后,虽然能按服务承诺安排顾问公司在48小时内到场视察,公署的个案研究显示即使屋宇署发现有正在施工的僭建物,但在视察后9至18个月才发出清拆令,明显不符合须采取“即时”执法行动的目标。

公署引述其中一个案例指,有两名业主未有遵从屋宇署就其位于大埔的四层村屋的清拆令,更在2015年2月被举报 , 正在村屋甲旁兴建另一四层高的村屋。屋宇署的顾问公司虽于48小时内视察 ,并于现场发出劝谕信。屋宇署于2015年5月再发出劝谕信要求业主立即停止相关工程,并在同年12月发出清拆令 , 要求在五个月内完成清拆僭建物的工程 ,直至翌年6月,屋宇署才将该清拆令送交土地注册处登记 。

另外,屋宇署委聘的顾问公司每年会到一定数目的新界目标乡村进行大规模行动,惟截至 2021年12月底 ,屋宇署仅完成了约 46%的认可乡村,而2018年大规模行动的进度仍只 在辨识有首轮取缔目标的村屋的阶段。按屋宇署最新制订的工作目标推算,该署需再花十年时间方能完成勘察全港所有认可乡村。

公署亦指,截至2021年底,屋宇署发出的5,384张清拆令,当中有约四成,即超过2,016张在期限届满仍未获遵从。公署亦抽查了部分清拆令逾期多年的个案,发现屋宇署在发出清拆令后,有数以年计的时间没有采取任何跟进行动。

发出清拆令后逾六年查册发现僭建仍在

公署引述其中一宗,指业主因屋宇署未有跟进清拆令而认为事件已告一段落,引述其一案例指,屋宇署在2014年12月,向元朗某村屋业主发出清拆令,并在于2016年6月将清拆令送往土地注册处登记 。业主同年7月去信屋宇署,表示正与地政总署商讨,要求屋宇署宽限执行清拆令,惟屋宇署当时并无回复该业主。直至屋宇署在2021年1月查册后发现僭建物仍在,再发警告信给业主表示正考虑提出检控 ,并拒绝其之前的延期申请。业主同月向屋宇署查询清拆令内容,并表示以为事情已告一段落,经屋宇署的解释后,才表示会尽早清拆搭建物。

业主去世一年仍发清拆令 花八年始送达至遗产管理人

公署亦表示,屋宇署未有及早寻找已去世村屋业主的遗产管理人,引述案例指,当时屋宇署职员在2012年10月怀疑屯门村屋业主已经去世,遂获入境事务处确认,惟土地注册处的记录显示业主资料未有更改,故屋宇署仍按内部指引,于2013年9月刊宪及现场张贴清拆令,要求业主于五个月内清拆僭建物。到2020年7月,屋宇署才要求差饷物业估价署提供缴付事涉村屋差饷的人士的资料,并在一年后的10 月,向遗产管理人发出清拆令,终在同年11月获回复已安排清拆僭建。

过去十年平均罚款$9,500

公署亦提到,在未有遵从清拆令的业主提出的检控方面,过去十年平均罚款只有9,500元,被判监的个案更是寥寥可数,总共只有九宗(涉及三间新界村屋),就持续未有遵从清拆令的业主,再被判罪成的平均罚款也只增至约 13,400 元。公署专员赵慧贤认为,加强执法策略在过去十年的实际执行情况着实有多处不足,未能充分达到政策目标。公署理解屋宇署一直的努力,但以目前大规模行动的进度及积压个案的情况来看,屋宇署所需的执法工作或许已经超出部门的盛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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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署:屋宇署没适时跟进会误传讯息

她又指,屋宇署没有适时跟进清拆令,容易传递错误讯息,而以现时的罚款及定罪情况,阻吓力不足。公署建议,屋宇署亦应向法庭反映问题的严重性,尤其僭建对社会的祸害,另外亦应研究简化针对正在施工的僭建物的执法程序、将清拆令送交土地注册处登记订立具体的时间规定、检视现时大规模行动顾问公司需提交的各项工作报告及加大力度监察新界村屋僭建物个案的跟进及执法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