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议批准TVB交还收费电视牌照 6月停运 较原订合约早8年
撰文: 甄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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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行会批准由2017年6月1日起,终止无线网络电视有限公司(无线网络电视)的本地收费电视节目服务(收费电视)牌照。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言人表示,无线于今年1月10日去信当局,要求行会批准其交还牌照;通讯局会根据相关法例规定,向无线网络电视收取2017/18年度牌费。
因应行会的决定,无线网络电视的收费电视牌照有效期,已修订至今年5月31日。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言人表示,通讯事务管理局已检视无线网络电视按牌照规定所须履行的义务及责任,认为除了要缴付2017/18年牌费外,无线并无其他尚未履行的义务及责任,无线亦已就为订户制订退出或转用安排,故行会批准其终止收费电视牌照。
营商环境不断恶化
无线网络电视今日(25日)发声明指,其收费电视服务于2004年2月推出,惟因不断恶化的营商环境,至今于商业上已不可行。无线收费电视服务会于6月1日终止,现有用户可享特别优惠转至“myTV SUPER”。
无线早于今年1月曾发表声明,自2004年推出收费电视服务以来,营运一直出现亏蚀,累积亏损超过22亿元;又指过去数年营商环境恶化,令收费电视业务于商业上并不可行,故将原定2025年合约到期的牌照交还予通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