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儿子涉背包藏汽油弹 官指步伐与纵火人士一致 裁4罪成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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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日有抗议实施国安法的示威者在港岛聚集,一名退休警的儿子涉当天有份在铜锣湾和他人烧杂物,及向美心西饼的卷闸掟汽油弹。警方在时代广场驱散时把他截停,并在其弃下的背包检获三个汽油弹等。退休警之子否认纵火等4罪受审,案件今(3日)在区域法院裁决。法官指汽油弹的唯一用途是破坏财物,且当时是夏天,被告却戴著厚手套,且他的步化亦其他纵火人士一致,裁定他所有罪成立,把案押后至2月28日判刑,以候被告的背景报告。

被告黄梓峻(18岁),否认纵火、管有物品意图破坏财产及盗窃共4罪。

2020年7月1日有示威者在铜锣湾一带集结。(详看下图)

独特步姿与片中人一致

法官裁决时指,辩方争议警方检取的背包非属于被告,但该背包中有一件印有“FUCK THE POLICE”字眼的外套,与被告手机的相片的外套相同,故能借以证明该背包属于被告。就被告身份在片中的辨认,被告当时的衣著、随身物品及其独特的步姿,均与控方在涉案片段中指称为被告的人一致。法官认为现场中还有其他人与被告相同打扮属不可能,世上无如此多巧合,故裁定控方已成功证明被告便是片中男子。

汽油弹除损毁财物外无其他用途

法官续指,警方在被告的背包中搜出汽油弹,而汽油弹除了损毁财物外无其他用途。另在每次纵火发生时,被告均身携汽油弹在现场,更带有厚手套,但当时正值炎夏,法官认为被告无理会戴上厚手套。此外,被告在每次纵火发生后均会与其他纵火人士一同离开,两者更是步伐一致,而其中不可推论便是被告与他们一同纵火。法官因而裁定被告纵火罪及管有物品意图破坏财产罪成。

被告背包有警察字眼的白色胶套

至于盗窃罪,被告的背包藏有印有“警察POLICE”字眼的白色胶套,此属胶套属警方财产,无证据显示有其他人会持有该物,亦未有证供显示被告打算归还该胶套,遂裁定被告盗窃罪罪成。

当日铜锣湾有人掷汽油弹

案情指,有网民号召于2020年7月1日在港岛集会和游行。当天晚上近7时,被告于铜锣湾富明街和波斯富街交界,和其他黑衣人汇合。期间,有人在马路上的杂物緃火。之后众人到波斯富街的美心西饼,向卷闸投掷汽油弹,引发火警。稍后,警方于时代广场展开驱散,被告见到警员便立即转身,然后跟著人群一同逃跑。他被警长截停一刻,把背包扔掉。

背包内有3枚汽油弹及打火机

警长在该背包内,检获三个汽油弹(其中两个为玻璃碎片)、三条毛巾、一对隔热手套、一件背上印有黄字“FUCK THE POLICE”的黑色外套、一个印有“警察POLICE”并在雪糕筒上的白色胶套,被告的外套亦搜出一个打火机。被告因而被捕,警诫下保持缄默。

案件编号:DCCC17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