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出理大|涉游绳逃走19人被控 家长车司机遇截倒车 警拔枪警告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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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警方围堵理大期间,有示威者尝试游绳逃走,并有“家长车”到附近接应,19名涉嫌有份参与行动的人士,被控多项罪名,案件今(2日)在西九龙法院(暂代区域法院)开审,其中一名家长车司机认危险驾驶罪。案情指他当日驾车载著6名乘客驶至红磡绕道天桥时,遇上警方截查,他突然倒车,两警需即时后退,当中一警后退至天桥护栏,后方已是半空,他觉生命受威胁下,曾拔枪警告。同案另有4被告承认暴动,由于案情仍未处理好,法官王诗丽把案押后至明天处理。

19被告全否认妨碍司法公正罪

19名被告:何英杰(35岁,文员)、林斌(20岁,中六生)、伍伟楠(22岁,学生)、冼宏俊(32岁,地盘工)、林施雅(32岁,女秘书)、梁卓锋(23岁,地盘工)、陈俊锋(20岁,理财顾问)、麦韬(25岁,文员)、利文熙(20岁,学生)、黄筠乔(17岁,中六女生)、张颂熙(41岁,商人)、梁颖欣(30岁,银行女经理)、陈镇洋(32岁,建筑安全主任)、刘淑华(26岁,女网页设计师)、黄琪峰(22岁,学生)、林鑫涛(21岁,外卖员)、卓琬宜(18岁,中六女生)、黎靖言(24岁,女项目经理)和陈宇晴(17岁,中五女生)。

他们共被控7项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18日,作出意图妨碍警方作出逮捕,他们全部人否认控罪。

2019年11月18日,有被困理大的示威者尝试由天桥游绳逃走。(详看下图)

14被告被控暴动当中4人认罪

除第一、四、五、及十三被告外,其余14人被控暴动罪,即于或约于2019年11月17至18日,在理工大学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其中第二、七、九及十九被告承认控罪,控方明天才读出相关案情。

1被告认危险驾驶

第十三被告陈镇洋另被控危险驾驶,指他在同年11月18日在红磡绕道近理大李兆基楼,危驾一辆客货车。陈承认控罪,暂准继续保释,但候判期间不得驾驶车辆。

车上载著6名乘客

陈承认的危险驾驶罪的案情指,陈当晚约9时驾驶白色客货车驶,经加士居道行车天桥,在红磡绕道往公主道行车天桥的交界处附近,遇上警方截查,当时陈的车上有6名乘客。警员要求陈停车,但见陈神色慌张,便上前到前座乘客位指示他停车,但陈没有理会,并尝试倒车逃走,更险些撞向仍在车头左方的一名警员。

警员后退至天桥护栏觉生命受威胁

陈倒车并将车头扭向左边石壆,导致警员需后退至红磡绕道近天桥护栏的位置,而天桥护栏后便是半空,警员迅速移动至车头左前方,并感到生命受威胁,随即拔枪警告,但陈未有理会,继续倒车直至撞到后方另一私家车才停下,随后陈与车内的乘客全被制服。

无视警方停车要求继驾驶

控方指,涉案地点是单程路,陈在路上超车,警员出现在其前方仍继续行驶,更无视警方的停车要求,并把继续驾驶试图离去,又把车驶向石壆导致警员须后退至后方为半空的天桥护栏位置,其驾驶方式属危险。

案件编号:DCCC 313,57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