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会|舞蹈员公司无买保险 孙玉菡:即将采取检控行动

撰文: 邓康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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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演唱会去年7月28日发生严重意外,有份主办演唱会的公司2男1女雇员被控合共一项“串谋诈骗”。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今日(20日)表示,根据《劳工处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和《雇员补偿条例》的首阶段调查工作已完成,留意到有雇主和承办商涉嫌不符法例要求,搜证工作已完成,即将会采取跟进法律行动。聘用受伤舞蹈员李启言(阿Mo)等的公司,涉嫌无为舞蹈员买保险及逾期未报工伤。

人气男团MIRROR于7月的红馆演唱会连番发生意外,其中第四场发生的堕屏事故,令至少两名舞蹈员受伤,当中李启言(阿Mo)伤势严重。

孙玉菡早前指出,MIRROR演唱会参与演出的舞蹈员是雇员身份,而非自雇,因此受伤舞蹈员受到两条劳工法例保障;而舞蹈员公司并无在指定时间内报工伤,亦没有为舞蹈员购买保险。

▼MIRROR演唱会调查报告及拘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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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玉菡今日出席“深水埗社区客厅”开幕典礼后表示,现时根据《劳工处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和《雇员补偿条例》的首阶段调查工作已完成,留意到有雇主和承办商涉嫌不符法例要求,即将会采取跟进法律行动,针对当局认为需要负起法律责任的公司及单位,短时间内根据法例采取检控行动。

劳工处:雇主无为雇员提供安全工作系统

劳工处回复查询时亦指,就事件已完成职业安全及健康,以及雇员补偿方面的调查。调查发现涉及的违例事项,包括有关处所占用人及雇主没有为雇员提供安全作业装置及安全工作系统,以及没有向劳工处处长发出意外通知及没有为雇员投购雇员补偿保险,一共提出15项检控,已在星期二向法庭申请传票,如有进展会尽快公布。

▼7月28日晚 MIRROR演唱会巨型屏幕跌下▼

本月底撤销隔离令 吁雇主和雇员安排好工作协议

政府由1月30日起停止再向新冠病毒病患者发出隔离令,确诊雇员放取病假的安排等同一般其他病人。孙玉菡表示,即是在法例下,雇员若取得医生证明书,连续休假四天或以上,其雇主须按《雇佣条例》支付疾病津贴,即须给予有关雇员有薪病假。他表示,理解在很多雇佣关系中,会有另外在合约上列明、较法例为宽松的安排,这留待雇主与雇员之间安排。

孙玉菡指取消隔离令后,若确诊雇员无特别不适、无特别病征的话,是可以上班的,但要做好自身个人防护;若雇主与雇员之间另有安排,相信他们可以本着互谅互让精神,安排好工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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