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长驾车追犯将女途人撞至重伤 不小心驾驶罪成 社服令120小时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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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长驾驶警队的私家车追截怀疑贩毒的士时,撞倒一名冲红灯的女途人,令她严重受伤,出现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盆骨骨折,视觉亦受损,警长经审讯脱危险驾驶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但不小心驾驶罪成,案件今(21日)在观塘法院判刑,法官屈丽雯称,案中女事主伤势严重,但被告属初犯并有悔意,故根据感化官建议,判被告社会服务令120小时。

被告愿承认不小心驾驶

被告林浩(33岁,警长),被控于2021年11月29日在观塘鲤鱼门道近高超道交界在道路上,不小心驾驶私家车UP5427。

被告林浩结审讯后被裁定不小心驾驶罪成,判社会服务令120小时。(资料图片)

被告当日驾驶警方私家车追截怀疑贩毒的士,于红灯停下后失去的士的踪影,被告待转灯后加速,并以时速约85公里行驶,超速近1倍,到高超道交界时,撞到踏出行人路的女事主,被告曾扭左响咹及煞车,但仍撞到事主。

事主被撞后对事故失忆

事主送院后曾作全身电脑扫描,发现她有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盆骨骨折,左边眼角有2厘米裂伤,视觉神经受损,她亦对事故失忆,审讯时亦只能传召她的男朋友作供以讲述事件经过。

案发时驾驶时速约每小时85公里

政府化验师梁仲荣称,被告驾驶的车辆案发时车速最少每小时85公里,而该路段车速上限为每小时50公里。

案件编号:KTCC791/2022

被告林浩早前到法庭应讯时,曾狂奔跑走。(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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