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松泰侮辱国旗区旗案押后下月再讯 控方证人包括立法会议员
立法会议员郑松泰,被指在去年10月宣誓风波期间,在会议点算法定人数时,倒插建制派议员座位上的国旗和区旗,立法会成立委员会调查,建制派议员更报警。事隔半年,郑被控侮辱国旗和区旗罪,案件今午(18日)于东区法院提堂。郑无律师代表,他申请暂时毋须答辩,以征询法律意见和阅读控方文件。裁判官押后至5月16日再提堂,郑准以1000元现金保释,控方透露证人包括立法会议员,但无透露议员是谁。
被告郑松泰,33岁,报称立法会议员。他被控1项侮辱国旗罪及1项侮辱区旗罪,即于去年10月19日在立法会会议厅内,公开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国旗和区旗。
控方庭上指,郑松泰案发当日重复将国旗、区旗上下翻转,属于玷污行为,亦即是侮辱国旗和区旗。控方亦透露证人包括立法会议员和警员,亦会有新闻片呈堂,但控方并无透露会作控方证人的立法会议员为谁。郑松泰则称将会找私人律师代表他,但心中未有人选。
“同心护港”组织30多名成员早于提堂前1小时在庭外示威,批评郑松泰辱国辱港,要他“滚出立法会”并取消郑的议员资格。
去年10月19日的立法会会议,原本安排刘小丽、梁颂恒与游蕙祯等议员重新宣誓,但30多名建制派议员离场抗议,大会点算法定人数期间,郑松泰涉趁机将建制派议员摆放在会议桌上的多支国旗及区旗倒转,引起建制派不满。
民建联议员刘国勋就倒插国旗一事报警,主席梁君彦当日则下令郑离开会议厅。警方本月初曾联络郑松泰的助理,要求郑自行到警署接受“预约检控”,但郑拒绝,于是在上周二(11日)派出10多名探员拘捕他。
控罪最高判囚3年 罚款5万元
根据《国旗及国徽条例》,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涂划、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区旗及区徽,最高可被判监3年及罚款5万元。社运人士古思尧2015年7月1日曾在金紫荆广场外焚烧区旗示威,经审讯裁定侮辱区旗罪成,判囚6星期;古思尧2012及2013年亦曾焚烧和涂污国徽区旗,上诉得直后获减刑至监禁4个半月。
案件编号:ESCC113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