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9政总冲突 官称理大及中大外最严重暴动 囚3人30至60月
有市民在2019年国庆心前两天,发起“全球反极权游行”,其后爆发警民冲突,近百人被捕。其中3男女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暴动罪成,法官陈广池今(16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指,这案是理大、中大外另一宗严重暴动,且在十一国庆前两日发生,示威者冲击代表香港行政核心的政府总部,严重挑战特区政府及国家权威,斥示威者凭借人多势众先会令暴从勇武凶残、不计后果,判3人入狱30至60个月。
3名被告依次是何家洛(25岁)、黄韵思(35岁)、何普光(22岁),同被控1项暴动罪,指他们于2019年9月29日,在金钟政府总部外一带参与暴动。
官称案件是彻底伤痛的教训
法官判刑指,本案对于三名被告及其家人均为社会惨剧,是彻彻底底的伤痛教训。求情中不见慷慨凛然的政治豪情、热血煽情的政治立场,法庭不会猜测被告为何犯案,但他们亦要为此付出沉重代价。
2019年9月29日,大批示威者在政总外与警方对峙,法官形容是理大及中大以外,最严重的暴动事件。(详看下图)
官称是中大及理大外最严重的暴动
法官续指,从任何角度来看案发当日的集结是理大、中大外另一宗严重暴动,示威者冲击代表香港行政核心的政府总部,共同进退地准备投掷汽油弹,具组织、策划性,凭借人多势众先会令暴从勇武凶残、不计后果。另案发当日的2日后便是十一国庆,示威者行为严重挑战特区政府及国家权威,他们投掷汽油弹、硬物等,加剧案情严重性。
首被告参与暴动绝非误会
法官引述首被告何家洛女友撰写的求情信,她形容被告为其人生中见过最善良、单纯的人,从不与人冲突,“具超脱世俗功利考虑的善良和承担”,平时对社会时事漠不关心,因学历低下理解能力不足造成的误会才会犯案。惟法官质疑他案发时身处暴动中心,警方见到他与另一人冲进洗手间放下装备,他却将此套用在自己“无辜”的情况,称当日见到有两男冲入洗手间。法官因而认为他参与暴动绝非“误会”,而是藉身在现场增加示威者声势,终判其囚4年6个月。
女被告称作田野录音囚30月
至于辩称到场获取艺术灵感及田野录音的黄韵思,自辩时称过去曾参与过2次合法示威,后来因觉得不安全未有再参与。法官对此认为其“创作灵感”被安全因素所凌驾是可理解的,指黄作为女士没有必要“身陷险境”仍偏要向虎山行。但案发当日暴动规模不小,涉案截图亦显示黄向政总方向走去,她当时亦听到玻璃爆破声,暴动已发生,但黄的创作灵感仍不被打破、惊醒,仍沉醉在创在中,可说是自欺欺人的说法。法官最后考虑到黄身上没有武器、角色较轻、无积极的煽动行为,并相信她会继续运用其艺术细胞和天份去帮助弱势社群,判她入狱30个月。
官指第三被告思想激进
对于和首被告同样拒绝提供资料给感化官、并没有任何求情陈词的第三被告何普光,法官指他们对感化官的态度和拒绝合作属罕见,就算是积犯亦不会及不敢这样做。法官认为此显示2人成见甚深,深受外间资讯或偏激言论所影响,作出不智的选择,显示其激进思维。法官最后考虑到何被捕时曾反抗,携有重灌备,相信他是一名积极参与暴动的人,且以当日暴动的激烈情况,他的参与明显地是壮大声势,有鼓吹煽动他人暴动之嫌,终判其囚5年。
首被告突解雇律师
另甫开庭,首被告何家洛的代表大律师称被解雇,首被告会自行陈词。法官听罢质疑他在判刑时才解雇律师属“变相浪费社会资源”,称不要效仿其他政治人物准备多张政言欲在法庭读出,又官又称:“呢一样嘢系错既,唔俾发生既。”
解释请律师非其本意
首被告之后表示,他早在半个月前已想辞退律师,但因“学历低”不知道在狱中如何联络律师团体。法官质疑他不找家人帮助,首被告称:“你认为监狱入面资讯好流通㗎咩?咁我屋企人乜都唔识!”法官则指正是因为其知识不足才要找律师代表。何最后表示,他由一开始已不想有律师代表,初时请律师只是因朋友建议,但非其本意。
案件编号:DCCC 23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