塌树杀人|地政总署署长致歉 未展开调查将以合约跟进承办商责任

撰文: 欧阳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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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梧桐寨上周五(28日)发生塌树夺命意外, 64岁男村代表丘玉生,当日联同村民处理村内一棵枯树期间,树干突然塌下将他击中,经抢救后证实不治。地政总署署长黎志华今早(31日)在港台节目《千禧年代》向村长及家属致以深切慰问,并为延误处理枯树深表歉意。他指,接获枯树投诉后,曾在9月及10月两度催促承办商递交报告,目前未展开正式调查,但考虑惩处承办商,包括终止其投标。

梧桐寨村村长丘观连在相同节目表示,曾向1823及树木办投诉一直未果,最终死者担心枯树伤及长者,自告奋勇处理酿成悲剧,直言“𠵱家斩晒成座山嘅树都冇用,死者唔会返生。”教育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研究讲座教授詹志勇建议,政府应设立一个部门,集中人才及资源管理树木,承办商亦应根据风险程度制定流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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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已在9月及10月两度催促承办商递交报告

地政总署署长黎志华表示,与同事对事故感到难过,并对村长及家属致以深切慰问,为延误处理枯树深表歉意。他指,塌树事故发生于政府土地,根据纪录,村长两个多月前经政府一线通1823热线投诉,相关部门已在8月22日通知承办商处理。其后,承办商在8月29日到场视察,判断枯树属高风险但不需即时移除,更延至上周五事故发生后,当日黄昏才递交报告。

他解释,根据树土风险管理制度,具即时危险需要移除为“最高风险”类别,该枯树则属于第二类,即具有潜在风险需要移除。根据树木管理办事处的指引,承办商应在一个月内移除,惟相关部门曾在9月及10月两度催促递交报告,他表示正常情况下,承办商应在视察后3日递交报告,强调对延误不能接受。

他又指,所有政府部门均有服务承诺,需在10日内回复投诉人,若未能及时处理,亦要向投诉人讲解正在处理,待完成后再通知结果。惟今次事故因承办商迟交报告,未能同投诉人解释处理方法,但强调个案一直为跟进中。

考虑终止承办商投标

黎志华承认,署方监督上具有责任,对事故的发生责无旁贷。惟上周五才收到报告,目前未展开正式调查,但强调应先解决安全问题,故上周六已检视约60棵树,当中17棵树无即时危险,但园艺师建议移除;另15棵因枝叶茂盛需修剪,并表示会继续跟进。

他并承诺将重新探讨机制,例如每宗个案可分为优次,先处理高风险个案,“集中处理高风险先,而唔系所有都当系一般类别。”

他亦透露,现时承办商仍继续树木工作,因全港按分区由5个承办商负责,需确保处理投诉的工作继续进行,待其他承办商接手后,才可决定惩处。他指,将以合约跟进责任,并透露视乎错误的程度,终止投标为其中的选项。

梧桐寨村长丘观连。(资料图片)

村长曾向1823、树木办报告枯树均无果

梧桐寨村村长丘观连在节目中表示,事发时并不在现场,死者为同村兄弟,直言“𠵱家斩晒成座山嘅树都冇用,死者唔会返生。”他指,该枯树树脚被白蚁严重侵蚀,8月时已有村民投诉有枯枝跌落,当时1823投诉后获回应正在处理,又指并无即时危险,当时已感到奇怪。

他续指,10月份曾致电树木办,当时获回复并非由他们处理。其后曾向前区议员求助,10月12日再次寄信投诉,1823则寻求警方协助,惟警员亦无法处理枯树。主持人问到8月29日承办商是否曾到场视察,他则指没收到通知。

最终因政府拖延时间过长,由于枯树贴近长者拜神上香的位置,死者担心枯枝会伤及长者,于是自告奋勇处理酿成悲剧。他质疑政府当局︰“明知棵树枯死咗,点解唔可预先锯咗佢?”

教育大学地理及环境科学研究讲座教授詹志勇。(资料图片/卢翊铭摄)

学者吁政府应设立部门集中人才及资源管理树木

教育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研究讲座教授詹志勇表示,当树木枯萎及白蚁蛀食,已代表具有即时风险。因此根据相关照片及村长的形容,该枯树的风险相当高,认为即使承办商难以即时处理,亦应以红白胶带围封,避免任何人士进入范围。惟修树为专门技术,他呼吁市民若无接受适当训练,不应自行处理。

他斥责,承办商迟交报告的行为不负责任,如枯树的风险高,例如击中途人的机会高,应马上通知地政署。他建议,政府应设立一个部门,集中人才及资源管理树木,指现时由树木办统筹多个部门,将带来“飞沙走石”的问题,至于承办商亦应根据风险程度制定流程表。他相信承办商两个月内已处理不少树木,质疑“点解做咗棵低风险先,而高风险就唔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