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督察黄敬修涉警总偷两罐鲍鱼 官指行为可疑 但有疑点裁罪脱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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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督察黄敬修,涉前年在湾仔警察总部办公室内偷走2罐即食鲍鱼。他否认一项盗窃罪受审,裁判官温绍明今(28日)在东区法院裁决,他直言觉黄的行为可疑,但该两罇鲍鱼最终又出现在一名女督察桌上,由于案件存在疑点,故定黄罪名不成立。
被告黄敬修,30岁,被控于或大约于2020年10月8日,在湾仔军器厂街香港警察总部警政大楼11楼偷窃两罐即食鲍鱼,而上述物品为香港警务处的财产。
庭上透露,警方于2019年的踏浪者行动中,收到公众的捐赠物资。黄当时驻守的公共关系科,于2020年10月7日,亦收到从捐赠得来的45至50 罐罐装鲍鱼。一名警长被安排作分配工作,他把其中9 罐放在特别分组的一个柜,预留予该组的同事。其他的罐装鲍鱼,则放在社交媒体传讯组的办公室,先给予当时在场的同事。余下的鲍鱼则留在办公室,让稍后上班的同事,自己拿取。被告被指拿走了放在特别分组的其中两罐鲍鱼。
官指被告行为可疑
温官裁决时指,涉案3名警员作供直接、清晰,接纳他们为诚实可靠的证人。翻查涉案录影会面纪录及闭路电视片段,被告的行为无可否认十分可疑,在非办公时间到涉案地点,又移动该处的闭路电视镜头,事后亦未有告知任何人。
两罐鲍鱼事后出现在女督察桌上
但根据证供,被告有负责监督分发物资的职责,而涉案两罐鲍鱼事后又出现在一名女督察的桌子上,女督察作供时又称忘记有否收过罐头鲍鱼,或是否有人亲手交给她。法庭因而认为控方未能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被告有罪,终裁定其罪脱。
案件编号:ESCC 275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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