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员涉迫子看色情片兼手淫 官称须考虑是否偏离风俗及道德标准
前警员涉嫌自儿子约读小五起,开始频繁地向儿子播放色情片,并一边手淫及叫儿子跟他一同做,甚至向子直播与妻性交过程,以让儿子看真人示范,被控以多项严重猥亵等罪。法官今(13日)在引导陪审团时称,陪审团除了要考虑被告儿子口供的可信性外,又特别说明,严重猥亵是指:明显偏离传统风俗及道德标准的行为,即有正常道德思维的人士,亦会认为属严重的行为。陪审团料明天退庭商议。
47岁的被告,被控10项罪名,包括4项向年龄在16岁以下儿童作出猥亵行为、3项煽惑年龄在16岁以下儿童作出严重猥亵作为,另有3项残酷对待儿童的交替性控罪。指他于2016年至2018年12月,在香港及澳门侵犯儿子X,案发时X约10至12岁。
控方举证主要依赖X证供
法官李运腾在引导陪审团时称,控方举证主要依赖事主X的口供,又指虽然X作证时,曾提及多个事件,包括到商场厕格父提出各自手淫“庆祝”,及在家看被告安排的交欢直播等,但这些均非控罪所指的事件。
需就控罪指控事情作事实裁断
控罪提及的事件,主要是X读小五时,被告用家中电视播色情片叫X一同看,被告并露出阳具在X面前手淫,又叫X一起做,X最后亦跟着做;另外数次事件,包括指X拒作手淫时,被告曾拿着籐条要胁他做,及一次两父子看英超时,X母在房睡觉,被告迫X在厅手淫,期间曾拿出刀,还有一次是两人在澳门酒店房内,被告在X面前手淫的事件。李官指,陪审团须裁断,这些事件在相关的时间及地点是否真有发生。
被告坚称X无中生有
法官也提到,被告却对X的指控全盘否认,并称所有事件都没有发生,又认为X受到母亲及家人影响,直指事件是无中生有。
李官续指,控方指控是否属实,X的可靠性至为重要,而他叙述的事件,亦只有X和被告才知道,陪审团的角色,是要就事实作出裁断,但也需要就控罪的元素作考量。
严重猥亵视乎是否偏离传统道德标准
法官特别就控罪中的“严重猥亵”作详细解释,他指“严重猥亵”是指明显严重偏离传统风俗及道德标准,是有正常思为的人均认为属严重的猥亵行为。陪审团在裁定被告是否有向儿子播放色情片,他有否露出下体并作手淫动作之余,亦要考虑他是否故意做出,或是“唔觉意”被X见到,他是否真的有鼓励、说服、建议,或以施压和威吓方式令X作出猥亵行为等。
案件编号:HCCC 25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