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不忍妻受癌魔折磨 烧炭送妻最后一程 官称悲剧判感化1年
电工不忍相识逾卅年的妻子受尽癌病折磨,剧痛难忍,问妻若未能承受,会“送她最后一程”,获妻首肯后,吻妻额头道别,播放佛教音乐及烧炭静待妻子离世。电工早前承认1项误杀罪,法官黄崇厚今(7日)在高等法院判刑形容本案是悲剧,应以怜悯心处理本案,判电工接受
感化12个月。黄官判刑后又称或需有法例处理同类极为绝望的情况,但需经专业人士和公众作讨论,让政府考虑作出跟进。
被告郭伟贤,58岁。原被控于2020年1月30日,在港谋杀妻子陈秀云(54岁)。他早前否认谋杀罪,但以精神失常减免刑责的基础改认误杀罪,获控方接纳。
被告为迁就妻子放弃当父亲
法官今引述辩方的求情,指被告和妻子恩爱。他为迁就妻子,退出自己的社交圈子,以便陪伴妻子。此外,由于妻子不喜欢小朋友,被告亦放弃做父亲的心愿。妻子被诊断患癌后,被告便辞去工作,以照顾妻子。惟他亦自责,未能及早发现妻子的病情。
深爱妻子想她不再受苦
法官指及被告的求情信,信中讲及被告和妻子由第一天拍拖,至临终一天。被告因眼见妻子病情急转直下,自己亦极为痛苦。法官形容,该求情信感人。
法官判刑时指,本案是悲剧,相信被告深爱妻子,他希望己走到人生尽头的妻子,可安详离去,不再受苦。惟法庭亦需考虑被告在案中亲手夺去妻子的性命。
官认为被告亦是受害人
法官续指,被告在案中照顾妻子的饱受压力,患有严重抑郁症,终引致事件发生。法官指,被告在案中亦是受害者,他应该及早求助,但在此绝望情况下是否可得到帮助,其实可想而知。惟现时被告的情况已稳定,报告亦指被告不需精神和心理方面的跟进治疗。
法官认为本案应以宽大处理,加上考虑被告已被还柙约两年半,在本案特别情况下,遂判被告感化令12个月,认为可顾及社会整体利益,亦可协助被告过正常生活。
案情指,被告和妻子并无子女,二人关系一向良好。妻子于2018年10月发现患上肺癌第四期,被告为照顾妻子,辞去工作,惟妻子病况转差,常感痛楚并曾表示想轻生。2020年1月28日,妻子因痛楚入院,妻翌日要求回家,她出院后向同住的被告胞妹称希望香港可以安乐死。被告同月30日凌晨以烧炭方式杀死妻子。
警方凌晨3时撞报与消防员到场,被告妻子已没有知觉,房内有一盆烧炭,门隙遭衣物封阻。被告被捕后称,医生1月时已坦言已无法可医治,其病情并会在两个月急速恶化。妻最后一次离开医院返家后,痛得难以进食和入睡,每4小时便要服食止痛药。他获妻子首肯后,才送妻子最后一程,被告又说:“我烧炭杀死我太太,系想减轻佢痛楚”。
两名精神科医生均指,被告案发时因照顾妻子的压力,而患有严重抑郁症,削弱其理性理考能力。
案件编号:HCCC88/2021